23日,青海省发改委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开展青海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本次结算试运行包含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的交易组织、交
易申报、交易出清、结果发布、实际调电控制和实际结算等全 流程。
时间安排: 青海现货电能量市场自2025年10月28日起开始连续试运
行,其中2025年10月28日至10月31日开展模拟试运行,
2025 年 10 月27 日组织10月28日的日前现货交易,10月28
日至10月31日不进行实际结算;2025年11月1日起开展结
算试运行,2025 年10月31日组织11月1日的日前现货交
易,11月1日起进行调电及实际结算。
新投产的发电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在满足准入条件参与
中长期交易的次月起参与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满足准入条件的用户次月起参与电力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满足准入条
件至参与现货电能量交易期间,按如下方式进行结算:存在中
长期合约的,按中长期规则进行结算;无中长期合约的电网企
业代理购电用户转市场化交易的暂按代理购电方式进行结算;
无中长期合约的新注册用户,按月度现货电能量结算均价结
算。
参与范围 :按照“应进则进,能参尽参”原则,满足准入及结算条件
的市场经营主体全部参与并结算。
发电侧:青海省内参与中长期交易的统调燃煤火电机组、
新能源场站(直流配套电源除外),扶贫、特许经营权、光热
发电项目、分布式/分散式项目、光伏应用领跑者、金太阳等新
能源项目在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在省内执行后
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出清与结算。
用户侧:青海省内参与中长期交易的直接交易用户、售电
公司、电网公司代理购电用户。
储能:满足准入条件的独立储能及配建储能电站。
虚拟电厂:满足准入、控制、现货电能量市场计量等条件
的虚拟电厂,虚拟电厂建设与运营管理方案在省内执行后虚拟
电厂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出清与结算
作者: 来源:太阳能发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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