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山东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电力市场平稳衔接过渡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在2025年6月1日至新能源全面入市阶段设置为新能源电力市场化改革过渡期。5月31日前全容量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划分为存量项目,6月1日及之后全容量并网的为增量项目。
全容量并网时间,以项目首次并网时间为准,其中,风电、集中式光伏和 10 千伏及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为电网企业发电设备启动试运票中标注的“开工时间”;10 千伏(不含)以下低压分布式光伏项目,为电网企业现场验收调试并网时间。
作者: 来源:山东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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