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监管局:两光伏电站超期未办证被罚没所得

2023-01-12 09:26:59 太阳能发电网
近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分别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两个企业的光伏项目并网发电超过六个月未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存在未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非法从事电力业务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孝感优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调查,该单位应城城北 8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自 2021年 12 月 29 日起,并网发电超过六个

近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分别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两个企业的光伏项目并网发电超过六个月未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存在未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非法从事电力业务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孝感优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调查,该单位应城城北 80MW 渔光互补光伏电站自 2021年 12 月 29 日起,并网发电超过六个月未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存在未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非法从事电力业务的行为,违反了《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 9 号)第四条第一款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143182.12 元(大写:壹拾肆万叁仟壹佰捌拾贰元壹角贰分);

黄石孚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经调查,该单位大王镇 99MW 农光互补光伏电站自 2021 年12 月 31 日起,并网发电超过六个月未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存在未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非法从事电力业务的行为,违反了《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 第 9 号)第四条第一款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十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60457.2 元(大写:陆万零肆佰伍拾柒元贰角);







作者: 来源:华中监管局 责任编辑:ji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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