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未来3年将实现新增新能源装机5000万千瓦目标

2022-04-22 16:28:16 太阳能发电网
4月2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昆明召开《云南省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政策措施》旨在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解决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资源开发管理,坚持绿色发展、安全发展、智能发展,加快推进光伏
4月2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昆明召开《云南省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政策措施》旨在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解决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资源开发管理,坚持绿色发展、安全发展、智能发展,加快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接网和消纳,实现未来3年新增新能源装机5000万千瓦的目标。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梁旭东介绍,随着“双碳”战略深入推进,云南省立足绿色能源优势,坚持以绿色能源开发和能源保障网建设为主线,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推动能源产业成为第一大支柱产业。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和州(市)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有关企业意见,研究制定了《政策措施》,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出台实施。

《政策措施》主要包括7个方面12项重点措施。

全面有序放开:全面开展光伏发电资源清查,形成全省资源分布“一张图”,将光伏发电项目及配套接网工程统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搭建省级统一管理的项目库,充分衔接各级规划、确定开发范围。按照分层分级明确管理范围和职责分工,确保每年开发规模1500万千瓦以上,根据成熟度对在库项目分类管理。

强化要素保障:省级每年预留2000亩建设用地指标和16000亩用林指标,优先支持大型基地项目、省级重大新能源项目及接网、配套电网工程,根据实际需求,多退少补。对符合要求和标准的项目,在项目建设、集电线路敷设、场内道路等方面给予用地、用林政策支持。

实行市场化资源配置: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公平、公开优选项目业主,以光伏电源建设带动绿色能源、先进装备制造、储能等重点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落地。制定资源倾斜激励机制,对工作推进力度大、光伏制造业发展势头好的地区,在光伏资源配置上给予倾斜。支持“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建设,鼓励以“新能源+”和分布式光伏等方式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实行快审快批:明确省、州(市)、县各级组织实施和协调的项目、配套接网工程范围。土地、林地现场踏勘由省、州(市)、县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实行并行审批,简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限期完成项目建设:建立项目限期开发及退出机制,明确项目备案、开工建设、投产并网时限,对因项目业主自身原因未按期开工建设且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备案,收回开发权。项目所在地州(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对因政府部门工作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将通报和约谈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保障接网消纳:电网企业按照光伏发电项目规划同步开展配套接网工程前期工作,与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做好充分衔接,实现同步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按照装机的一定比例精准配置储能,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发电企业建设的新能源配套工程,经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双方协商同意,可在适合时机由电网企业进行回购。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云南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和煤电改造升级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部门间上下联动与左右协同,统筹推进全省光伏项目建设。州(市)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压实责任,确保项目按期投产。建立监督检查机制,通过督促业主加快建设、项目定期调度、不定期现场联合监督检查、通报或约谈等措施,确保项目按时序推进。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结合职能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政策措施》,牵头做好全省光伏资源开发的统一管理、合理布局,规范开发行为工作,组织大型连片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绿色能源和绿色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提高光伏发电资源开发利用的综合效益和效率,确保全省光伏发电项目快速有序推进。




作者: 来源:云南网   责任编辑:ji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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