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报送福建省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监管工作情况的函。根据《福建省2021年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福建监管办针对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等情况进行检查,2021年,福建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量503.8亿千瓦时,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指标完成17.8%,低于国家要求1.2
日前,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报送福建省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监管工作情况的函。根据《福建省2021年清洁能源消纳情况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福建监管办针对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等情况进行检查,2021年,福建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量503.8亿千瓦时,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指标完成17.8%,低于国家要求1.2百分比,风光消纳率均保持100%,未发现弃风弃光现象。
作者: 来源:太阳能发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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