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地方电网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全面取消地方电网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通知明确,地方电网仅保留现行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目录销售电价,并通过优先收购供区内并网直调水电予以保障。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趸售地方电网2021年12月和2022年1月结算电量纳入四川电网优先购电保障范
2月8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地方电网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全面取消地方电网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
通知明确,地方电网仅保留现行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目录销售电价,并通过优先收购供区内并网直调水电予以保障。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趸售地方电网2021年12月和2022年1月结算电量纳入四川电网优先购电保障范围。
地方电网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取消后,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用电价格形成机制另行明确。对符合我省峰谷电价政策执行范围的工商业用户,本通知印发后,继续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结算价格应按我省分时电价的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
2022年1月31日前,地方电网企业应发布首次向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售电的公告,公告一个月后按代理购电具体办法规定向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售电。地方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运行前,原执行目录销售电价、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继续按原目录销售电价水平执行。地方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运行后,已参与电力市场直接交易、改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其价格按电网企业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
对符合本省峰谷电价政策执行范围的工商业用户,继续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结算价格应按分时电价的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
作者: 来源:太阳能发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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