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新疆电网、天中、吉泉直流配套电源“两个细则”考核补偿情况

2021-07-09 16:52:25 太阳能发电网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区域并网发电厂“两个细则”免考核规定>的通知》(新监能市场〔2019〕76号)和《关于印发<新疆区域并网发电厂“两个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新监能市场〔2019〕77号)规定,新疆监管办对2021年2月新疆电网、天中、吉泉直流配套电源“两个细则”考核补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区域并网发电厂“两个细则”免考核规定>的通知》(新监能市场〔2019〕76号)和《关于印发<新疆区域并网发电厂“两个细则”补充规定>的通知》(新监能市场〔2019〕77号)规定,新疆监管办对2021年2月新疆电网、天中、吉泉直流配套电源“两个细则”考核补偿公示情况进行复核,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作者: 来源:新疆监管办 责任编辑:ji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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