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上海市发改委印发上海市2021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其中重点工作提出,积极发展海上风电,持续扩大光伏发电规模。加大市外水电、风电、光伏等非化石能源消纳力度。《工作安排》提出,加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组织领导和顶层设计。建立上海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推进机制,
7月1日,上海市发改委印发上海市2021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其中重点工作提出,积极发展海上风电,持续扩大光伏发电规模。加大市外水电、风电、光伏等非化石能源消纳力度。
《工作安排》提出,加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组织领导和顶层设计。建立上海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推进机制,编制上海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上海市碳达峰行动方案,以及能源电力、工业、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建筑等重点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地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支持与推进。鼓励宝武集团深入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推进崇明岛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形成“一岛一企”特色。研究完善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体系和保障措施。在市科委“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中,设立碳达峰碳中和科技专项。
今年《工作安排》重点:优化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促进非化石能源稳步发展。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煤炭消费总量进一步下降。加快电源结构转型升级,推动重大电源项目建设和现有电厂清洁化改造。积极发展海上风电,持续扩大光伏发电规模。加大市外水电、风电、光伏等非化石能源消纳力度。
加强重点领域节能方面,新建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逐步实施绿色建筑专项验收。推进建筑限额设计。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建设,鼓励近零能耗建筑发展。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00万平方米(其中,节能率不低于15%的公共建筑60万平方米以上)。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推广节能绿色建材、装配式和钢结构建筑。
根据《工作安排》,将加快推进全国碳交易机构建设,为顺利启动全国碳交易做好保障。深化本市碳交易试点市场建设,做好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企业的履约监管,充分发挥好全国碳交易市场的补充作用。编制上海市2020年温室气体清单。探索建立完善区级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强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制与考核工作,继续做好国家低碳城市、低碳发展实践区、低碳社区等试点工作。扩展绿色生态空间,增强碳汇能力,依托部市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建立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碳中和示范区。
作者: 来源:太阳能发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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