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新疆发改委印发《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就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作出明确,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20日。根据文件,本次申报拟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申报类型主要为园区(居民区)级和市(县)级。园区(居民区)级项目鼓励在工业负荷大、新能源条件好的地区开展分布式电源建
5月7日,新疆发改委印发《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就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作出明确,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20日。
根据文件,本次申报拟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申报类型主要为园区(居民区)级和市(县)级。园区(居民区)级项目鼓励在工业负荷大、新能源条件好的地区开展分布式电源建设和就近消纳,每年新能源消纳电力不低于2亿千瓦时,整体占比不低于50%。市县级项目要开展局部坚强电网建设,结合清洁取暖和清洁能源消纳,研究热电联产机组、新能源电站、灵活运行电热负荷一体化运营方案。
作者: 来源:新疆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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