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能源企业大手笔发行绿债

2021-04-15 05:59:08 太阳能发电网
这也是国内油气企业发行的第一只碳中和债。对助力能源企业实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众多电力企业也纷纷发行了碳中和债。近日,中国石化首次成功发行“绿色债券”——权益出资型碳中和债,发行规模11亿元,发行期限3年,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光伏、风电、地热等绿色项目,这也是国内油气企业发行的第一只碳中和债。除了油气企业,今年以
这也是国内油气企业发行的第一只碳中和债。对助力能源企业实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众多电力企业也纷纷发行了碳中和债。


近日,中国石化首次成功发行“绿色债券”——权益出资型碳中和债,发行规模11亿元,发行期限3年,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光伏、风电、地热等绿色项目,这也是国内油气企业发行的第一只碳中和债。

除了油气企业,今年以来,包括国家能源集团、国家电投、三峡集团、国家电网等在内的多家能源央企均发布了专项用于碳中和项目的债券。在业内看来,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创新推出的碳中和债将推动绿色债券市场发展迎来“新风口”,对助力能源企业实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

碳中和债密集发行

根据中国石化透露的信息,此次“绿色债券”募投项目包括中国石化前期在全国各地布局的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地热供暖等70余个新能源项目,可实现每年节约标准煤15.62万吨,减排二氧化碳36.28万吨、二氧化硫93.35吨、氮氧化物98.07吨、烟尘18.68吨。据悉,本次碳中和债在银行间市场反响热烈,获得了多方优质投资者认可,各方投资者认购踊跃。

除了石油企业,众多电力企业也纷纷发行了碳中和债。

3月初,三峡集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首批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10亿元,期限3年,募集资金不低于70%用于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项目建设,以助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另外,国家能源集团、国家电投、中国华能集团、中核集团也相继披露了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债券发行公告,本期发行规模分别不超过50亿元、5亿元、20亿元、30亿元,合计规模不超过105亿元。四家公司均明确表示,此次债券募集金额均专项用于碳中和。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我国今年已发行的碳中和债券超20只,债券评级均为AAA级,发行主体均为央国企,其中多数为能源企业,募投项目以风电、光伏、水电、地热等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低碳项目为主。

“以往的绿色债券涉及范围比较宽,此次大型央企集中发行的碳中和债更加具体,更多地用于中和碳排放的项目,这是非常具体和特指的,对于碳中和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对记者表示。

实现双碳目标离不开绿色金融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已于今年正式启动,2225家发电行业的重点排放单位已率先被纳入碳排放市场,“十四五”期间,包括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等在内的八大行业将全部被纳入全国碳市场。能源企业作为碳减排的重要主体,面临的减排压力巨大。

据统计,目前我国发电行业全年碳排放总量约40亿吨,油气行业从开采、运输、储存到终端应用环节,也均会产生大量的碳排放,要实现碳减排,离不开大量的资金投入。

“我国有很多大型企业,尤其是能源生产和加工领域的企业,碳排放相对比较高。若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就要从这些碳排放相对比较高的项目、生产方式着手,降低甚至吸收这些排放,能源企业是其中的关键。”赵锡军表示,“因此,当前大型能源企业纷纷投资碳中和项目,需要借助绿色金融工具提供资金支持。”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涉及到整个能源企业结构和商业模式的全方位转型。一方面要朝着净零排放方向努力,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化石能源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还将被长期使用。因此,传统能源企业在布局新能源的同时,也要采取各种手段不断提高传统化石能源的利用水平和层级。”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油气事业部负责人陈新松表示,“但这些工作完全靠企业自有资金实现的压力较大,碳中和债是一个重要的资金来源,利用金融工具、金融杠杆去实现碳中和,符合市场和政策要求,也是市场乐于看见的。”

潜在风险需防范

事实上,近年来我国绿色债券发展成效显著,截至2020年末,累计发行绿色债券约1.2万亿元,规模位居世界第二。此次基于碳中和目标发行的“升级版”碳中和债,更被认为是绿色金融模式的创新,在业内人士看来,将在能源行业产生较好的示范效应。

“碳中和债具有概念上的创新,目前市场对其比较追捧。传统能源企业走向清洁能源,符合国家政策方针,在市场上也有很强的吸引力,所以采取这种方式募集资金也比较容易实现。”陈新松表示,“以中石化为例,其前期做了很多项目储备,比如光伏、风电,加上募集资金的投入,应该可以很快看到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给投资者带来很好回报的同时,也可对助力企业实现碳中和起到很好的作用。”

“除了碳中和债外,企业还可以探索其他的绿色金融模式,比如信托等。归根结底,企业还是要结合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金融手段。”陈新松说。

不过在赵锡军看来,任何金融工具都要防范其中的风险。“与别的债不同,绿色债、碳中和债是专项债,具有专门用途,必须用在绿色的、碳中和的项目上,如果发行主体没有做到,就会面临市场不认可、处罚、纠纷等带来的信誉、监管和诉讼风险。”


作者:李玲 来源:中国能源报 责任编辑:ji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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