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安徽省能源局下发《关于建立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2021-2023 年)的通知》,要求所有2021-2023 年拟开工建设(含在建)的光伏发电、风电、电化学储能、生物质能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在2021 年 3 月 25 日之前报送省能源局,进入项目库。
3月9日,安徽省能源局下发《关于建立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2021-2023 年)的通知》,要求所有2021-2023 年拟开工建设(含在建)的光伏发电、风电、电化学储能、生物质能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在2021 年 3 月 25 日之前报送省能源局,进入项目库。
作者: 来源:安徽省能源局
责任编辑:jian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