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网获悉: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征求意见稿)》,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征求意见稿》提出:绿色建筑应采用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的绿色建造方式进行建造,积极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技术、低能耗建筑技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并根据
从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网获悉: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征求意见稿)》,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征求意见稿》提出:绿色建筑应采用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的绿色建造方式进行建造,积极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技术、低能耗建筑技术、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并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个等级。
《征求意见稿》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在对已采取节能与绿色措施的建筑进行装修、改造和维护时,不得降低该建筑原有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居住建筑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使用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的,物业服务企业和民用建筑管理单位应当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为其安装设备设施提供便利条件。
《征求意见稿》提出:对研发绿色建筑技术、产品材料和开发、建设、购买绿色建筑的,按照下列规定予以扶持:
(一)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研发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
(二)符合低能耗建筑标准建设的居住建筑,因墙体保温技术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
(三)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新建绿色建筑或者新建全装修建筑的商品房,贷款额度上浮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具体上浮比例由设区的市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确定;
(四)绿色建筑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贷款和购房贷款,根据绿色建筑等级实行差异化利率和额度予以支持,具体办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金融主管部门制定;
(五)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利用浅层地能供热制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水资源相关优惠政策;采用浅层地能供热制冷的企业参照清洁能源锅炉采暖价格收取采暖费;
(六)应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分布式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民用建筑,在核算建筑能耗时,其常规能源替代量抵扣相应的能耗量;
(七)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对既有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改造,对改造后节约的能源使用费用,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约定分享节能效益;
(八)对获得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评价标识的建筑,优先推荐国家奖项,并在省级工程建设质量奖项、勘察设计奖项推荐评选和工程招投标中给予加分奖励。对于已购买绿色建筑质量保证保险的建筑,在省级工程建设质量奖项评选中给予加分奖励。
在绿色建筑扶持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按照规定对研发绿色建筑技术、产品材料和开发、建设、购买绿色建筑的予以扶持。其中包括:
《征求意见稿》指出:省人民政府应当将绿色建筑技术研发、绿色建造技术推广应用纳入政府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并设立专业机构和人员,组织和协调全省绿色建筑发展的推进和实施。
作者: 来源:太阳能发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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