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电网企业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2020-07-14 13:58:07 太阳能发电网
福建发改委官网消息: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福建省执行工商业用电单一制电价(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两部制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电网企业在计收电费时,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通知要求各

福建发改委官网消息: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福建省执行工商业用电单一制电价(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两部制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电网企业在计收电费时,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通知要求各地发改部门加强政策宣传,督促指导电网企业抓好政策落实。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的监管,确保降电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



作者: 来源:太阳能发电网 责任编辑:ji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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