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北能源监管局30日发布的京津唐电网2020年3月“两个细则”及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行结果的通知,2020年3月京津唐电网各光伏发电站的考核总费用562.05万元,补偿分摊总费用138.49万元。
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省间市场分摊总费用-53.77元;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京津唐市场分摊总费用300.57万元。
通知表示:为保证京津唐辅助服务市场中天津新能源分摊计算范围与实际参与分摊的新能源场站范围一致,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将参与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分摊的天津新能源范围调整为天津市调按集中式管理的全部公用新能源场站(扶贫光伏除外),并依据此范围对2019年11月-2020年2月期间天津新能源的辅助服务分摊费用进行重新核算,在2020年3月份辅助服务结算中追补2019年11月及12月份分摊费用,在2020年4月份结算中将对2020年1月及2月份分摊费用进行追补。
2020年3月京津唐电网光伏发电站并网运行管理运行结算汇总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