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网发电侧储能管理办法》征集意见, 补偿标准0.55元/千瓦时

2020-03-31 00:19:08 太阳能发电网
为规范和引导新疆储能发展和应用,近期,新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起草编制了《新疆电网发电侧储能管理办法》,现委托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向各会员单位征求意见,请你单位于2020年3月31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联盟,联盟将汇总反馈意见并报新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联系人:王思,13552569822,6566

 

为规范和引导新疆储能发展和应用,近期,新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起草编制了《新疆电网发电侧储能管理办法》,现委托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向各会员单位征求意见,请你单位于2020年3月31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联盟,联盟将汇总反馈意见并报新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


联系人:王思,13552569822,65667069-802,si.wang@cnesa.org。特此通知。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


2020年3月30日


附件:关于征求《新疆电网发电侧储能管理办法意见的函》

 



作者: 来源: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 责任编辑:ji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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