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补贴发放机制重大改变,符合条件项目一次性纳入补贴清单

2020-01-24 06:17:15 太阳能发电网
23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带来三方面重大利好, 一是以收定支,新增项目不新欠,行业可以继续发展; 二是开源节流,增加补贴收入,减少补贴需求,改善存量现金流;三是符合条件项目都纳入补贴清单,帮助企业融资。继续实施“以收

23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带来三方面重大利好, 一是以收定支,新增项目不新欠,行业可以继续发展; 二是开源节流,增加补贴收入,减少补贴需求,改善存量现金流;三是符合条件项目都纳入补贴清单,帮助企业融资。


继续实施“以收定支”,新增项目不新欠


《意见》对有补贴竞价项目,提出继续实施“以收定支”,新增项目不新欠。


预计2020年新增补贴资金额度为50亿元,可用于支持新增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项目。未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规模范围的项目,将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政策。


2021年起,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电网企业应优先兑付光伏扶贫、自然人分布式、2019年光伏竞价项目、自愿转平价项目


取消目录制管理


自2020年起,凡是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均纳入补贴清单。第一批至第七批目录内项目可直接列入补助清单,尚未纳入补助清单的项目补贴确权可在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国家不再发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助目录。


简化补贴流程


相比之前目录制管理,补贴申报流程将大大简化,实现项目补贴合规身份的快速确认,不得不说,这一补贴申请流程的转变,对光伏行业是一大利好。


补贴申请流程调整前后对比

 


之前流程(目录制管理)


取消目录制管理后流程


对于尚未进入前七批目录的项目来说,项目补贴确权加速,将大大缓解企业在融资、资产证券化以及电站交易等方面遇到的困境,对解决当前光伏企业经营困难具有现实意义。同时,随着项目补贴确权加速,补贴兑付周期也将大大缩短,从而使有限、明确的资金能够得到尽快拨付,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意见》同时对强化绿证和市场化交易对缓解补贴压力起到的作用,以及落实电网企业保障性收购责任作出进一步规定,详细内容见政策原文。



作者: 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责任编辑:ji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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