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湖南省发改委公布《2020年电力市场交易方案》,交易方案中明确:
1.交易规模:500亿度。
2.月竞限价:电力供应相对宽松时期(4、5、6、10月)的申报价差范围限制在我省统调燃煤发电基准价的-3%至-10%之间,即-1.35分/千瓦时至-4.5分/千瓦时;其他时期的申报价差范围限制在-1分/千瓦时至我省统调燃煤发电基准价的-10%之间,即-1分/千瓦时至-4.5分/千瓦时。
3.专场交易限价:价差范围限制在-4分/千瓦时至-5.5分/千瓦时。
4.让利标准:原则上售电公司给予其代理用户的平均让利不低于其批发交易购电价差收益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