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市发改委官网获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今日(12月30日)下发关于开展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奖励名单(第九批)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组织好辖区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奖励名单(第九批)的宣传和申报工作,对项目备案和申报条件进行严格审核(项目并网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并会同区电力公司对申报项目审核汇总后,务必于2020年1月31日前报送我委。
《通知》表示,针对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出现私自增容、拆除设备、销户、承续等情况,区电力公司应及时汇总并报各区发展改革委,各区发展改革委初审后向我委提出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变更申请。
《通知》要求,对于装机容量大于20千瓦和发电量异常的自然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各区发展改革委和区电力公司应组织现场审核。
《通知》要求,各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对纳入名单项目加强管理,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运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严控防火、触电等风险点,确保项目安全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