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今日(20日)印发关于修订山东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有关条款的通知,根据山东省电力直接交易开展情况,对《山东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试行)》有关结算顺序、申报单位、售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结算产生异议后费用处理等条款进行修订,修订条款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通知要求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和山东省电力交易中心及时调整技术支持系统,做好相关电力直接交易工作。
1.《山东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试行)》有关修订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