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晚19时,证券日报记者获悉,中概股、中国光伏“龙头”晶科能源宣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负责第337-TA-1151号调查(“1151号调查”)的行政法法官发出指令,表示将在两周内批准关于晶科能源不侵权的简易裁决动议。
这一消息起始于2019年3月份,彼时,韩华QCells基于其持有的一份专利针对晶科发起了1151号调查。今年9月份,法官对该专利权利要求的含义和保护范围做出解释,并于今日宣布将批准晶科简易裁决的动议,同时无限期延后庭审程序。
晶科能源CEO陈康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案件发生伊始,我们就已表明韩华QCells的指控是没有技术和法律依据的,而仅仅旨在减缓我们发展的脚步。今天法官的指令,也证实了我们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