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获悉:日前,根据东莞市财政局对2016-2018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2016-2018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报告显示,2016-2020 年“十三五”期间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年度目标是力争每年完成并网发电 60 兆瓦,其中 2016完成并网装机容量为 43.43 兆瓦,目标完成率为 72.38%;2017年完成并网装机容量为 54.92 兆瓦,目标完成率为 91.53%;2018 年完成并网装机容量为 64.98 兆瓦,目标完成率为108.3%。
报告称,受东莞市财政局委托,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 2016-2018 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通过审核实施单位自评、现场材料核查及查勘、综合评审等工作环节,该项目绩效评价分数为 84 分,绩效等级为“良”。
报告指出,本政策的设立是为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加快推进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对在东莞市行政区内取得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且经市供电部门并网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补助。该项目从 2016 年开始安排资金,2016-2018 年度该专项资金预算安排 3450 万元,实际支出3062.31 万元,总体预算执行率为 88.8%;其中:2016 年度预算安排 1200 万元,实际支出 771.21 万元;2017 年度预算安排 1200 万元,实际支出 1254.93 万元;2018 年度预算安排 1050 万元,实际支出 1036.17 万元。
评价结论:通过实施该项目,一定程度上扩大东莞市光伏产业市场、提高技术水平、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同时通过政策的补贴、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个人作为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调动了地方、企业和消费者的积极性,共同推动光伏产业发展。通过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评价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未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项目的指标控制及材料审核过程不够严格;行业秩序不够规范,遗留问题尚未完全解决;信息传递和反馈不够顺畅;宣传力度不足,群众知晓率不高;个别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欠缺针对性。
报告建议下阶段完善相关实施细则,指标控制及审核过程要严格把关;进一步优化准入标准,强化对光伏企业的管理;打通信息传递壁垒,保证信息传递的通畅 ;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的群众知晓率;绩效目标的编制工作要做细做实、强化指标的后续考核和评价;优化资金补贴标准和补贴方式,解决户用售后问题;科学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完善光伏发电补贴政策。
截至评估时,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已完成共六个批次的审核工作,合计企业 115 家, 个人 2481 户,共 2596 个项目,装机容量达到 128.2 兆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