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二季度,全国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电力设备事故,没有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总体情况如下:
二季度,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16起,死亡20人,同比起数增加2起,增幅14.29%;死亡人数增加5人,增幅33.33%。未发生自然灾害造成的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同比减少3起。发生电力安全事件1起,同比减少1起。
(一)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12起,死亡16人,事故起数同比增加7起,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0人。
(二)电力建设人身伤亡责任事故4起,死亡4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5起,死亡人数同比减少5人。
(三)按事故单位统计:二季度,全国有13家电力企业发生人身伤亡责任事故,1家电力企业发生电力安全事件,其中,民勤航天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发生1起较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死亡4人。
(四)按地区分布统计:二季度,9个派出机构所辖区域发生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1个派出机构所辖区域发生电力安全事件,其中,甘肃办所辖区域发生1起较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死亡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