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能源局4月12日印发的《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透露,根据财政部《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2019年度安排新建光伏项目补贴预算总额度为30亿元,其中,7.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折合350万千瓦)、补贴竞价项目按22.5亿元补贴(不含光伏扶贫)总额组织项目建设。
征求意见稿还指出,2019年起,对需要国家补贴的新建光伏发电项目分以下五类:
(1)光伏扶贫项目,包括已列入国家光伏扶贫目录和国家下达计划的光伏扶贫项目;
(2)户用光伏:业主自建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项目;
(3)普通光伏电站:装机容量6兆瓦及以上的光伏电站;
(4)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就地开发、就近利用且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兆瓦的户用光伏以外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对此,据北京商报采访行业专家分析称,行业要量入为出。2019年项目补贴资金总量30亿元,项目分类管理,资金分类切块。除了户用光伏补贴7.5亿元之外,22.5亿元支持竞价项目,按修正后电价由低到高全国排序,直至出清。虽然2019年光伏价格政策尚未发布,但采用报价修正排序,I、II、III类资源区以及普通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不同修正值,使各地区各类项目的经济性和竞争力,与之前标杆电价、2月份座谈会草稿的机制一致,有衔接和延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