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政府将指定中央机构负责可再生能源事务

2017-03-16 11:22:24 太阳能发电网
  据塞浦路斯邮报2月13日报道,塞浦路斯政府正在准备立法议案,设立负责起草和实施“国家可再生能源行动计划”的中央机构。   目前,负责可再生能源事务部门包括塞能源商工旅游部和农业自然资源环境部。根据欧盟2009/28/EC号指令,塞浦路斯需要向欧委会提交“国家可再生能源行动计划”,设立2020
  据塞浦路斯邮报2月13日报道,塞浦路斯政府正在准备立法议案,设立负责起草和实施“国家可再生能源行动计划”的中央机构。


  目前,负责可再生能源事务部门包括塞能源商工旅游部和农业自然资源环境部。根据欧盟2009/28/EC号指令,塞浦路斯需要向欧委会提交“国家可再生能源行动计划”,设立2020年能效和减排目标。塞政府已经提出,在202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使用量(包括加热、发电、交通等)占能源总消耗量的13%的目标。根据最新数据,2015年塞可再生能源占比为9.8%。

  截止2016年底,塞可再生能源基金欠款约1500万欧元。为弥补基金欠款,塞议会通过法令,将普通用户电费中的“绿色能源费”由0.005欧元/千瓦时上调至0.01欧元/千瓦时,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作者: 来源:商务部网站 责任编辑:wutongyu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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