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各省(区、市)推荐和专家评审,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和农业部决定,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基础较好、成绩突出、发展目标明确、管理体制健全的108个县(市)授予“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称号。广灵县名列其中,并且是我省北部地区唯一上榜的县(市)。
据了解,绿色能源县的可再生能源年开发利用总量必须达到15万吨标准煤以上或户均1吨标准煤以上、现代技术利用可再生能源占农村生活用能比重50%以上,包括小水电、风电、沼气及生物质气化和生物质发电、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液体燃料、太阳能发电、太阳能热利用和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
近年来,该县根据经济社会能源状况、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件,切实制定绿色能源发展规划,积极建立健全农村能源管理和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和推进管理机制,大力发展绿色清洁能源。一是加快推进风电建设。先后引进了总装机容量为45万KW的华电甸顶山风力发电、华润月明山风力发电和国电南村镇风力发电项目,计划分9期建设,并于2012年全部完成。二是构建发展生物质能发电。淘汰关闭了电厂2×1500KW火力机组 ,新建了1×1.2万KW生物质能机组,改造提升了2×6000KW生物质能机组,着力发展新型绿色能源工业。三是积极推广光伏发电。“十二五”期间,规划完成4万KW光伏发电,力争让太阳能走进千家万户,改变老百姓的生活结构,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高剑艾 刘一川 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