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建设太阳能应用示范市(县) 光伏发电比重须达5%以上

2015-11-03 10:23:12 太阳能发电网
  记者日前从省经信委获悉,我省确定开展太阳能应用示范市(县)建设活动,申报市(县)要迈过太阳能光伏发电比重达到5%以上的门槛。   据介绍,建设太阳能应用示范市(县)目的在于充分利用太阳能资源,积极探索太阳能在发电、供热、供暖、制冷和建筑节能等方面的应用,提高太阳能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快发展太阳能产业,推
  记者日前从省经信委获悉,我省确定开展太阳能应用示范市(县)建设活动,申报市(县)要迈过太阳能光伏发电比重达到5%以上的门槛。
  据介绍,建设太阳能应用示范市(县)目的在于充分利用太阳能资源,积极探索太阳能在发电、供热、供暖、制冷和建筑节能等方面的应用,提高太阳能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快发展太阳能产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记者了解到,各市须于11月底前向省经信委(节能办)提出申请报告,省经信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市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省经信委正式批复,并确定为山东省太阳能应用示范市(县)。

作者:王佳声 来源:大众日报 责任编辑:wutongyufg

太阳能发电网|www.solarpwr.cn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