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产省提出日本太阳能“长期稳定电源化”和广域系统利用方向

2015-04-22 11:28:07 太阳能发电网
日本经济产业省4月14日召开新能源小委员会,就可再生能源“成为长期稳定独立电源所需的基础建设”、“高度的输出管理”、“扎根当地的可再生能源导入”、“广域的电网利用系统规则构筑”等,提出了方向性意见。维护业务的课题和对策示例(出处:经济产业省新能源小委员会资料)&
  日本经济产业省4月14日召开新能源小委员会,就可再生能源“成为长期稳定独立电源所需的基础建设”、“高度的输出管理”、“扎根当地的可再生能源导入”、“广域的电网利用系统规则构筑”等,提出了方向性意见。

维护业务的课题和对策示例(出处:经济产业省新能源小委员会资料)

  目前日本光伏发电的容量已经达到约20GW,今后仍会以年均约8GW的速度继续增长。而另一方面,2019年将开始有剩余收购制度结束的项目出现,收购期间结束后的业务持续性将成为课题。本次会议从“需要制定能尽量作为长期稳定发电的能源基础设施使用的对策”的立意出发,将后期维护的重要性作为主题。


没有蓄电池也可利用供电线网

   会议指出了加快建立民间已开始了的维护服务环境措施,和发电运营商在业务计划中要加入光伏逆变器(PCS)等设备的更新,以建立业务连续性体等的必要性。
   关于“输出管理的高度化”,会议指出,提高预测精度、设置蓄电池以及建设智能社区等是今后的发展方向。就提高预测精度指出,对要由发电运营商提供数据,进行发电预测需要制度层面的激励措施。对设置蓄电池指出,在利用补贴的实证业务之后,需要利用业务基础实现普及,要像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那样通过法律规定蓄电池的设置,制度方面的环境建设也成为讨论课题。
   另外,会议从推进“扎根当地的可再生能源导入”的观点出发,讨论了把固定价格收购制度(FIT)中对电力公司的指导和设备认证相关的权限,移交给地方政府是否正确的问题。关于向地方政府移交权限,九州地区知事会和神奈川县提出了方案。对此,委员的发言中消极意见较鲜明,比如“广域运用能源政策的视点至关重要,因此应该慎重讨论向地方政府移交权限的问题”等。
   关于“广域的电网利用系统规则构筑”,会议指出,虽然地区电网间连线的利用主体目前仅限于可再生能源发电运营商和零售电力运营商,但随着电力系统改革的发、供电分离,今后,应该讨论一般送配电运营商也会将零售电力运营商收购的可再生能源电力中的剩余部分,向其他地区广域融通的机制。
   另外,在当前的规则下,可再生能源发电运营商利用网间连线时,为实现“高概率计划”的条件,需要设置蓄电池。会议提出,作为今后的方向,即使不组合使用蓄电池,若依过去发电的业绩等判断能够稳定发电,就可以作为“高概率计划”利用网间连线。


作者: 来源:日经bp社 责任编辑:wutongyu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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