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4-10-23 14:17:39 太阳能发电网
10月21日至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对伊犁州2013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考核督察。  2013年,自治州以2012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为基数,人均能耗下降3%,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2013年,州直单位建筑面积耗能37.9千克标准煤/平方米,较2012年降低4.9
  10月21日至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对伊犁州2013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考核督察。
  2013年,自治州以2012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为基数,人均能耗下降3%,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2%。2013年,州直单位建筑面积耗能37.9千克标准煤/平方米,较2012年降低4.9%;人均能耗547.53千克标准煤/人,较2012年降低4.8%;人均用水24.6吨/人,较2012年降低2.2%,圆满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以来,州直结合实际,不断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考核督察。在组织实施办公建筑和重点耗能设备的节能改造工作中,充分利用新能源,加快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项目建设,州直公共机构节能效果明显。州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工商局、旅游局等相关单位完成了节能灯具、卫生间节水器具和楼道节能电热水器的更换,较大程度地提高了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在公共机构新建建筑节能项目、公车配备、办公用品采购、节水、节电等方面强化管理,州直高效节能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使用呈现好势头。屯市投资200万元新建燃气集中供热项默安装两台20T的燃气锅炉及配套设施,供暖面积达25万平方米;投资68万元对主要街道安装了风光互补新能源路灯,对两个小区安装了太阳能路灯,热力公司进行了热水沉淀再利用工程。
  2014年,伊宁市政府联合办公区被评为自治区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新源县第二中学、巩留县高级中学、奎屯市党校、昭苏县人民医院、霍城县老干局等7家单位已向自治区申报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作者:刘洋 来源:天山网 责任编辑:gao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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