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就流传甚广的可再生能源审批权将下放消息,记者向国家能源局相关司局进行了核实。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可再生能源审批权下放确有其事,但还在讨论中,主要矛盾是审批权虽然可以下放到地方,但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补贴还得由国家来出,如果没有按照国家规划审批项目,国家的补贴很难兑现。”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对记者说:“一旦审批权下放,地方政府必须得按照国家规划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总量目标’来审批项目,以保障发电上网和发电补贴的落实。”
以往繁杂的审批程序让企业“吃不消”
“审批权下放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减少程序、成本,提高可再生能源投资的效率。”孟宪淦告诉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那么,在没有下放的情况下,审批程序具体有多复杂?
相关信息显示,以我国2009年开始实施的一项支持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商业区进行集中建设用户侧光伏发电的政策——“金太阳工程”申报流程为例,在每年最新的“金太阳示范工作通知”发布后,项目实施单位需按有关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按属地原则上报省级财政、科技、能源主管部门。此后,省级财政、科技、能源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类别汇总后,联合上报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
待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组织对项目进行评审,公布示范项目目录后,凡列入目录的示范项目还需完成关键设备采购合同和能源管理合同签订、电网接入许可等准备工作,并在履行审核备案手续后,需及时提交补助资金申请报告。最终,财政部核定补助金额,并按70%下达预算,剩余资金在项目完工后进行清算。
晶科能源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很多光伏等分布式发电项目投资都不大,可能全部投资超过一半甚至一倍都是跑审批的花销,其实这个钱花得很冤枉,到头来发了电,还要等国家补贴。如果审批权下放,这个花销至少可以省一半。并且分布式发电每个地区情况各异,差别很大,由地方审批更容易因地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