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光伏电站不经安评不得并网发电

2012-05-28 12:14:14 太阳能发电网
据悉,《山东省光伏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试行)》近日正式下发执行,省内所有光伏电站须经并网安全性评价并达标后才可并网发电,否则不经进行商业运行。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山东电监办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关安全评价标准,将地调机组和垃圾、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纳入

 

  据悉,《山东省光伏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试行)》近日正式下发执行,省内所有光伏电站须经并网安全性评价并达标后才可并网发电,否则不经进行商业运行。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山东电监办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关安全评价标准,将地调机组和垃圾、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纳入并网安全性评价范围。山东电监办要求,没有进行并网安全性评价的机组,电力调度机构不得安排其转商业运行。
 



作者: 来源: 责任编辑: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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