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部署启动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0-07-02 09:37:59 太阳能发电网
从浙江监管办获悉:日前,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印发《浙江省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即日起到2022年12月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完善责任链条, 进一步健全安全生

从浙江监管办获悉:日前,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印发《浙江省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即日起到2022年12月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完善责任链条, 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严肃查处 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企业,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浙江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各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主体和进度安排;要广泛宣传,层层动员,迅速启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开展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总体上分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2020 年 6 月以前)。各电力企业要缜密部 署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具体实施 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主体和进度安排;要广泛 宣传,层层动员,迅速启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 年 7 月—12 月)。各电力企业要全 面梳理本单位电力安全生产短板弱项,深入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风 险和事故隐患;要建立并动态更新风险隐患和整治措施“清单”, 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治要求,实行问题销号管理,扎实推动专项整 治取得初步成效。省统调发电企业排查的安全隐患需录入“浙江 省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系统”。

 


(三)重点推进(2021 年)。各电力企业要在前期工作的基 础上,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勇闯“深水区”,敢啃“硬骨头”, 下猛药治沉疴,采取重点督导、挂牌督办、现场推进等措施,着 力整治一批反复出现、反复治理的电力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根治 一批“老大难”问题,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提升(2022 年)。各电力企业要系统梳理汇总电 力安全生产各类问题,分析问题原因,特别要深挖思想认识、体 制机制、标准规范方面的根源,针对性开展纠偏思想、理顺体制、 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等工作。要加强经验反馈积累, 系统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建立长效机制,保障电力生产长治久安。

 

《浙江省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浙江省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根据国家能源局《电 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浙江省安委会《浙江省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开展三 年行动,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完善 责任链条,按照“三个必须”原则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夯实安全生 产基础;进一步强化双重预防机制,管控一批重大安全风险,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秉持“安全是技术、安全是管理、安全是 文化、安全是责任”的总体思路,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严肃查处 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企业,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浙江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浙江“重要窗口” 建设提供坚强可靠的电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电力企业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政治任务,纳入本单位学习宣传重点,精心谋划工 作方案,持续开展系统性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完整解读习近平总 书记重要论述的具体要求,让电力行业从业人员切身感受习近平总书记对每个人生命健康的关心关爱,并自觉在工作中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 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发布后,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工作人员要参加轮训,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 书记重要论述,确保轮训全覆盖、见实效;要丰富完善学习教育 方式方法和内容题材,可以“走出去”交流学习心得体会,也可 以“请进来”组织专家宣讲;既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原文,也要结合实际对电力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解剖麻雀,分析 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及思想认识和体制机制上的根源性问题,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 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二)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电力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规,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责任;要切实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把安全生产摆 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定期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工作机 制,推进安全生产精准治理、综合施策;要按照“安全生产、人 人有责”原则,不断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基层一线作业人员的全 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工作岗位 业务职责的同时,明确相应安全生产责任,杜绝责任盲区死角, 坚决摒弃“安全只是安监部门的事”错误思想;要持续完善安全 责任链条,强化责任压力传导机制,配套实施考核奖惩制度,将 安全生产绩效评价结果与员工薪资福利、职务晋升挂钩,推动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履行到位;要建立完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增强 规章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全要素、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严格遵守重要 时段、关键节点在岗在位的工作要求;要健全持续改进的内生机 制,定期开展责任落实情况检视分析,及时纠正错误、整改问题。 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带头遵守安全法规 标准,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谋划安全改 革发展,亲自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协调解决难点焦点问题, 坚决杜绝甩手掌柜现象。


(三)切实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各电力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和技能培 训,提升人、财、物等保障能力。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根 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合理设定安全监察管理岗位,依法依规设 置安全总监职位,为安全生产提供组织保障;要加强人才队伍建 设,选派能力过硬、专业对口的人员从事安全管理,把合适的人 放到合适岗位,让专业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提升从业人员的理论 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为安全生产提供人力资源保障;要严格落 实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标准和使用管理要求,确保费用足额到位、 专款专用,杜绝压减、挪用以及将安全生产费用列为竞争性费用 等现象,为安全生产提供财力资源保障;要加强劳动保护,为从 业人员配置必要的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物资、安全作业工器具等, 为安全生产提供物力资源保障;要落实“安全是技术”的工作要 求,推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团体、 科研院所的技术支撑服务作用,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


(四)切实加强风险辨识管控。 各电力企业要不断健全安全风险管控操作规程,明确风险辨 识方法步骤,定期组织辨识人、机、料、法、环及管理体系存在 的风险,评估论证风险后果影响,按照“一企一清单”要求,建 立并不断更新安全风险档案;要实行安全风险分类分级动态管 理,逐级落实管控组织、制度、技术和应急措施,实现规避、降 低、监测、控制等管控目标,探索建立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制度,严防重大工程项目“带病上马”;要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 告制度,规定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及时向我办和地方电力管理 部门报送重大风险清单、分布图等信息,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 督;要在生产区域及周边影响范围的醒目位置和重要点位设置安 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发放安全风险告知卡,让可能受影响人群掌 握风险的性质、后果及应对避险方法,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 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并强化危险源监测预警;要 认真分析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限期彻底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 大安全风险,严防安全风险升级转化为事故。2021 年底前,各电 力企业要建成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五)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各电力企业要保持“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警惕,建立健全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分解落实全岗位排查责任,细化明确排 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加强对高危作业环节和高风险场所的隐 患排查,制定治理工作方案,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 和预案,确保实现闭环管理。构成重大隐患的,要跟踪督促、重 点管理,必要时实施挂牌督办;隐患治理过程中,要加强监测、 完善预案、开展演练,保证隐患可控在控;隐患治理完成前,无 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停工停产并疏散撤离人员;要按照规定及 时向我办、地方电力管理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以及企业“职代会” 报告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2020 年底前,企业要建立完备的隐 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 年底前,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治理“一张 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程 记录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 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 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六)切实创新安全管理。各电力企业要坚持“安全是管理”的工作思路,在尊重科学 规律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安全管理创新,推动安全生产由事后管 理向事前事中管理转变、由追责问责管理向风险隐患管理转变、 由外部约束的“要我安全”管理向自觉主动的“我要安全”管理 转变;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向全体员 工承诺、其他负责人向主要负责人承诺、员工向上级领导承诺, 并强化考核考评,促进践行诺言、落实责任;要及时向全体员工 和社会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保障安全投入、强化 双重机制等情况,主动接受监督;要积极利用社会各种资源为安 全生产服务,鼓励投保安责险,发挥保险机构在风险隐患整治和 事故预防方面的重要作用。


(七)切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各电力企业要按照规定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从责 任确立、规章制定、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投入、风险防控、 隐患查治、应急管理、事故查处、绩效评价、持续改进等方面, 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要认真开展企业内部自主评定 和外部评审定级,准确评估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已经达标的企 业要巩固强化既有成效,开展更高级别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 升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和法制化建设,进一步 提升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和法制化水平。2021 年 6 月底前,所有电力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


(八)切实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各电力企业要积极践行“安全是文化”工作思路,制定安全 文化建设政策,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研究探索电力安全文化建设实施路径,把安全文化作为企业文化 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文化载体建设,提升职工安全文化素养, 大力营造“和谐守规”文化氛围;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突 出强化对新进、转岗、复岗、挂职借调、劳务派遣、实习见习等 重点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提升人员综合素质和安全意识水平, 培养良好行为习惯;要扎实开展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 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及时学习事故信息和典型案例,强化警示 教育,深刻汲取教训,强化底线思维。


(九)切实推进班组安全建设。 各电力企业要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基本功“三基”工作, 大力推进班组安全建设;要强化班组安全生产保障,确保班组岗 位设置齐备、人员物资到位,有效解决中小电力企业和艰苦偏远 地区企业班组技术骨干流失严重、结构性缺员等问题;要强化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刚性约束,规范开展“三会一活动”(班前会、 班后会、工前会,安全日活动),认真执行“一书两票三制”(作 业指导书,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 试验轮换制),严格落实二十五项反措要求,杜绝“三违”现象; 要聚焦班组核心业务,压减与班组职责关联不强的工作内容,减 轻基层负担,激发班组安全生产活力。


(十)切实推进应急能力建设。 各电力企业要规范开展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发布、培训、 修订及备案等工作,建立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开展实战 演习和总结评估,不断提高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要不断完善突发事件预测预警、应急响应、信息报告和恢复重建 等机制,持续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要强化应急队伍管理和专 业培训,加强抢险救援装备配置,提高应对处置和协同作战能力; 要动态管理应急物资储备,保证及时补充更新;要加快应急管理 信息化建设,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应急救援效能。


(十一)切实开展电网安全整治。 电网企业要持续开展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坚决防范大面积停 电事件发生。要积极推动“重点保障、局部坚韧、快速恢复”的 坚强局部电网建设,提升重点城市和重要用户电力稳定供应能 力;要切实筑牢电力系统“三道防线”,强化二次系统运维和定 值管理,滚动校核优化安控策略,增强电网主动防御安全风险能 力;要加强涉网安全管理,强化并网安全技术监督,开展新能源 高比例接入安全风险研究,防范大面积脱网危及系统安全;要跟 踪分析电力体制改革和市场建设对电网运行安全的影响,加强指 导和培训,防范运行模式调整危及系统安全稳定;要探索“源网 荷储”友好协调管控新机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成熟做法;要加大设备安全管理力度,研究建立预警机制,推动实现设备外部 风险预先管控;要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消除电力设施外部隐患, 严格执行规定范围内施工许可制度,防范违规作业危及电力设施 安全。要重点关注特高压输变电设备安全,排查整治特高压输电 风险隐患,确保重要通道、密集通道运行安全。


(十二)切实开展发电安全整治。 各发电企业要加强发电机组并网安评工作,特别要对 2015 年以来投产的以及主要设备、系统经过改造的机组及时开展并网 安评,确保机组满足并网安评相关标准,符合并网运行安全要求; 要加强液氨等重大危险源治理,积极推进尿素替代液氨升级改造 工程;要开展核电冷源安全治理,准确掌握核电站周边海洋生物、 生活垃圾形成规律,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异物入侵引发停机停堆; 坚持核电安全“保守决策”原则,发现重大缺陷故障时,要停机 停堆彻底处理,严禁冒险运行;要研究解决风电、光伏等发电项 目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问题,堵塞制度漏洞,弥补管理短板,增强 安全管理能力;要高度重视利用小时减少、调峰频繁启停、经营 效益下降等问题对火电安全生产造成的影响,落实应对措施,防 范人身和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十三)切实开展大坝安全整治。 各发电企业要全面检查水电站大坝和燃煤电厂贮灰场堤坝 安全状况,评估大坝灰坝的防洪能力、结构安全、稳定渗漏等重 要指标,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工程缺陷,立即开展除险加固治理, 若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规范开展专项设计、专项审查、专项 施工和专项验收,彻底消除隐患缺陷;要积极推进大坝灰坝安全 管理信息化建设,强化安全监测和运行安全在线分析,提升安全 状态监控水平;要依法依规做好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备案、定期 检查、监测监控、信息报送等工作,严格落实有关部门整改意见 和工作要求,短时间内无法完成问题整改的,要制定落实管控措 施和应急预案,必要时降水位运行或停止大坝运行;要加强灰坝 安全管理,定期监测坝体位移、沉降、浸润线埋深等变化,发生 重大灾害时,要增加监测频次和项目。


(十四)切实开展工程安全整治。 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主体责任,保障 电力建设工程有序实施。建设单位要对施工安全负全面管理责 任、对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坚决克服“外包业务同时外包责任” 的错误思想,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现象;要加强工程源头管 控,严格审查参建单位资质能力,严禁资质挂靠、无资质或超资 质承揽业务;要实行参建单位和人员“双准入”管理,积极推行 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要将各承包单位纳入本单位安全和质 量管理体系,实行统一培训、检查和考核;要强化工期管理,确 定合理工期,杜绝擅自调整工期现象,严禁野蛮施工和抢工期赶 进度;要加强招标管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科学设定评标体系 中安全和质量管理能力的权重分配,防范超低价中标危及施工安 全和工程质量;要大力开展施工安全科技创新,加强施工安全信 息化建设,积极推行“智能化工地”管理模式,实现重大施工作 业全过程安全信息化监管。


(十五)切实开展网络安全整治。 各电力企业要强化网络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安全 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原则要求,加强电力监 控系统安全防护,特别是新能源和中小企业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 护,有序推进配电自动化、负荷控制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建 设;要积极探索建立首席网络安全官制度,设立专门网络安全管 理和监督机构,信息和生产等关键部门设置网络安全专岗;要按 照电力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规则,规范开展企业关键信息 基础设施认定工作;要加快密码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密码监测手 段,深化商用密码应用;要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预警能力,加 强关键节点监控;要加快网络安全专业人才培养,推动网络安全 应急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实战演练,提高网络安全事件应对 能力;要加大网络安全投入,有关经费在生产建设中单独列支, 不少于信息化总投入的 8%。2021 年底前,电力企业要将网络安 全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推动网络 安全责任全覆盖。


三、时间安排

从 2020 年 6 月至 2022 年 12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2020 年 6 月以前)。各电力企业要缜密部 署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具体实施 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主体和进度安排;要广泛 宣传,层层动员,迅速启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 年 7 月—12 月)。各电力企业要全 面梳理本单位电力安全生产短板弱项,深入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风 险和事故隐患;要建立并动态更新风险隐患和整治措施“清单”, 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治要求,实行问题销号管理,扎实推动专项整 治取得初步成效。省统调发电企业排查的安全隐患需录入“浙江 省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系统”。


(三)重点推进(2021 年)。各电力企业要在前期工作的基 础上,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勇闯“深水区”,敢啃“硬骨头”, 下猛药治沉疴,采取重点督导、挂牌督办、现场推进等措施,着 力整治一批反复出现、反复治理的电力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根治 一批“老大难”问题,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提升(2022 年)。各电力企业要系统梳理汇总电 力安全生产各类问题,分析问题原因,特别要深挖思想认识、体 制机制、标准规范方面的根源,针对性开展纠偏思想、理顺体制、 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等工作。要加强经验反馈积累, 系统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建立长效机制,保障电力生产长治久安。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各发电集团及浙江分公司、独立 企业要在 2020 年 11 月 15 日前和 2021 年 11 月 15 日前,分别将 当年落实本方案情况形成报告报送我办;要在 2022 年 10 月 15 日前,全面总结评估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和不 足,并形成总结报告报送我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电力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 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织 机构,加强统筹协调,抓好组织落实;要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 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圆满完成专项整治各项任务。我办将定期部 署重要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适时对有关单位开展督导,有 序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二)完善落实制度。各电力企业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深 入排查电力安全生产制度体系漏洞,进一步完善电力安全生产相 关规章制度和政策规定,针对性制修订相关标准规范,强化法规 制度和规程规范的执行落实,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现代 化,保障浙江电力行业安全、健康、高质量发展。


(三)注重典型引领。各电力企业将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细 化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 型,树立正面优秀标杆,经常性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汲取经验教 训,全面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严格追责问责。我办将综合运用提醒、约谈、通报、 曝光、行政处罚等手段加强专项整治督促检查。对存在不遵守法 规、不落实责任、逃避对抗管理、“三违”问题严重、瞒报谎报 事故信息等问题的单位和人员,推送进入安全生产“黑名单”; 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重大风险隐患久拖不治、专项整治推进 不力、目标任务逾期未完成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对因工作 失职渎职,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作者: 来源:太阳能发电网 责任编辑:jianping

太阳能发电网|www.solarpwr.cn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