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开展红河州列入云南省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清单的30个新能源项目建设业主优选工作的通知》,内容如下: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16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行为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264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光伏资源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23〕785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云能源新能〔2026〕160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实现尽快投产并网发电,按照市场化资源配置的原则,通过公开、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红河州列入云南省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清单的30个新能源项目的建设业主,欢迎具有相应资金实力、融资能力、管理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的投资者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阿得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业主优选工作
(二)项目名称:高寨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业主优选工作
(三)项目名称:岔科光伏发电项目(二期)建设业主优选工作
(四)项目名称:芦柴冲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业主优选工作
(五)项目名称:马堡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业主优选工作
(六)项目名称:平坝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业主优选工作
(七)项目名称:新寨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业主优选工作
(八)项目名称:岩峰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业主优选工作
(九)项目名称:垤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业主优选工作
(十)项目名称:河玛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业主优选工作
(十一)项目名称:依期洛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业主优选工作
(十二)项目名称:阿迪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业主优选工作
(十三)项目名称:戈奎俄东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业主优选工作
(十四)项目名称:龙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业主优选工作
(十五)项目名称:牛巩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业主优选工作
(十六)项目名称:爬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业主优选工作
(十七)项目名称:平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业主优选工作
(十八)项目名称:茅草坪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业主优选工作
(十九)项目名称:白石岩风电场(三期)建设业主优选工作
(二十)项目名称:猴子山风电场(三期)建设业主优选工作
(二十一)项目名称:己白风电场(二期)建设业主优选工作
(二十二)项目名称:酒房风电场建设业主优选工作
(二十三)项目名称:麦塘风电场建设业主优选工作
(二十四)项目名称:左美风电场建设业主优选工作
(二十五)项目名称:岔科风电场(一期)建设业主优选工作
(二十六)项目名称:岔科风电场(二期)建设业主优选工作
(二十七)项目名称:官厅风电场(北片区)建设业主优选工作
(二十八)项目名称:官厅风电场(南片区)建设业主优选工作
(二十九)项目名称:蚂蚁山风电场(二期)建设业主优选工作
(三十)项目名称:南庄风电场(二期)建设业主优选工作
通过本次优选工作,30个项目中选的建设业主分别负责红河州列入云南省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清单的30个项目的开发直至并网投产的全部资金筹措、项目建设相关的全部投资费用,确保建设开发的新能源项目顺利并网投产,以及项目并网、运营、维护管理等后续相关工作。
(一)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相关证明文件。
(二)在人员、经验、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审计报告须按“财办〔2022〕32号”“财会〔2023〕15号”文件要求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赋予验证码。新成立的公司(成立不足1年)提交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报名企业若为联合体,本项由牵头人提供)
(四)2026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026年1月至今新成立的公司本项可不提供。(报名企业若为联合体,本项由牵头人提供)
(五)信誉要求:
(六)参与本次优选工作的报名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优选工作。
(七)资源配置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优选工作,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优选工作。
本次优选工作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报名企业才能进入评测评分环节。
(一)获取时间: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17日,每日8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号)。
(三)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本次优选工作的企业,请于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1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可供扫码核验社保缴纳情况的二维码、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到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6号)获取《响应文件制作须知》。(注:以上证明材料按顺序制作一套彩色复印件留存,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还,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四)《响应文件制作须知》每份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一)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2026年9月20日8时至9时。
(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9月20日9时。
(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8号2楼会议室)。
(四)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递交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一)优选评测会议时间:2026年9月20日9时。
(二)会议地点: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佳苑商网8号2楼会议室)。
本通知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h.gov.cn)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