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9日,摩洛哥政府发布《官方公报》第2.25.100号实施令。该实施令属于2023年摩洛哥政府颁布的第82-21号《能源自发生产法》的配套执行文件,这标志着该国酝酿三年之久的分布式光伏政策终于全面落地。
该实施令明确了摩洛哥户用光伏与工商业光伏的并网标准、管理流程、余电规则与电价体系,为全国分布式光伏开发提供了完整、可执行的法律框架。实施令将于2026年6月9日正式生效。
分析人士指出,本次新政的核心目标,是在保障电网安全的前提下开放民间可再生能源自发生产与余电出售通道,降低国家能源对外依存度,并推动摩洛哥实现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52%的国家战略。作为北非地区首个全面规范低压分布式光伏的国家,摩洛哥此举将直接激活家庭、商铺、农场及工商业屋顶光伏市场。
根据官方法条与摩洛哥国家电力监管局(ANRE)的配套细则,新政核心条款如下:
一、并网电压法定标准化:230V民用低压可直接接入
新政明确摩洛哥电力系统并网电压等级:
• 低压:230V单相、400V三相,适用于户用、小型商业与农业设施;
• 中压:1kV–52kV,适用于中型工商业项目;
• 高压:52kV及以上,适用于大型集中式光伏电站。
其中,230V单相民用电压被正式纳入合法并网范围,彻底打通家庭光伏接入公共电网的最后障碍。
二、三类分级管理:≤11kW仅需申报,无需许可
按照装机容量,光伏系统实行分级管理:
1. ≤11kW:免于并网许可,但必须完成事前申报,材料提交后15日内完成备案,流程极简,是户用光伏的核心适用类别;
2. 11kW—5MW:需向电网运营商申请并网许可,30日内完成审核;
3. ≥5MW:需获得能源主管部门正式授权,纳入大型能源项目管理。
三、余电上网核心规则:全年上网电量≤总发电量20%
新政确立摩洛哥分布式光伏“全量并网、计量结算、限额出售”模式:
• 光伏系统所发电量可全部接入电网,由双向智能电表独立计量总发电量与上网电量;
• 年度可出售上网电量,不得超过该系统年度总发电量的20%;
• 超出20%部分的电量,不纳入官方购电范围,不予结算、不支付电费、不结转至下一年度。
政策并未强制要求电力“优先自用”,仅对可出售、可结算的上网电量设置年度20%刚性上限。
四、官方电价与费用明确,结算机制规范化
ANRE第04/26号决议公布统一的余电收购价格与电网使用费:
• 余电上网电价:高峰0.21迪拉姆/kWh,非高峰0.18迪拉姆/kWh;
• 电网使用费按电压等级扣除,中压配网费0.0607迪拉姆/kWh,输电网费0.0638迪拉姆/kWh;
• 计量以自然年为核算周期,电网企业按月核对、按年清算。
同时,新政设定全国分布式能源并网总容量上限3886MW,其中太阳能光伏占比72%,确保电网承载能力可控。
第82-21号法律与第2.25.100号实施令的落地,结束了摩洛哥分布式光伏“无法可依”的空白阶段。
一方面,政策允许普通居民在230V低压端合法安装光伏并出售余电,实现民生用电成本下降与清洁能源普惠;另一方面,通过明确的比例限制、分级管理与计量体系,有效避免大量余电冲击电网,实现市场开放与安全运行的平衡。
随着户用光伏门槛全面降低、工商业分布式政策清晰化,摩洛哥将在2026—2027年迎来分布式光伏装机快速增长期,成为非洲分布式能源市场化发展的标杆。
重要提示
• 新政2026年6月9日起正式执行,存量光伏系统需按期完成合规备案;
• ≤11kW户用系统事前申报为法定义务,未申报并网视为非法接入;
• 20%为法定硬上限,计算基数为系统年度总发电量,超出部分无任何收益。
作者:编辑:秋石 来源:太阳能发电网(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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