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探索多元低碳零碳建设路径。
鼓励园区结合自身优势,强化产业资源等要素的精准匹配,探索不同类型低碳零碳建设路径。高耗能产业园区加强“绿能替代+工艺革新+资源循环+碳捕集利用”;装备制造园区强化“绿电配套+精细化管理+资源循环”;新能源产业园区壮大“风光氢醇氨全产业链条”;大数据产业园区布局“绿电+数据中心”;轻工业园区突出“绿电+食品加工”“绿能+中医药提取”等特色产业。
(三)积极建设园区低碳零碳基础设施
8.提升园区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效率。
推动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秸秆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培育一批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骨干企业。推动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加快废旧动力电池、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现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高值化利用。推进园区中水回用和废水资源化利用,加强工业废弃物精细化管理。推动园区循环经济产业化发展。
9.打造低碳建筑体系和零碳运输网络。
加强光伏建筑一体化、光储直柔等技术应用,提高园区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推动园区管网互联互通和升级改造,加强余压余热余汽综合回收循环利用,开发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打造园区清洁供热体系。支持有条件的园区提供充电、加氢、加燃料一站式服务,形成以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和货车等为主体的园区零碳运输网络。促进能源网络和电动汽车充放电网络融合,加强可控充放电技术应用,拓展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
10.强化园区综合碳汇能力。
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建设兼具生态保护和碳汇功能的绿化景观区域。加强园区工程固碳能力,鼓励高浓度碳源工业园区开展碳捕集、转化与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压缩二氧化碳储能、二氧化碳驱油与地质封存等技术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园区探索开展生物质能碳捕集与封存等负碳技术应用。
11.提升园区能碳数智管理水平。
健全园区用能和碳排放统计核算管理制度,应用数智技术建设园区能碳管理平台,提升能耗和碳排放监测设施水平,强化用能负荷预测、实时监控与调配能力,为园区企业开展碳核查、碳管理、ESG信息披露和评估等提供基础服务,为园区整体实现源网匹配调节、多能协同互补、电力需求侧管理及资源循环利用提供有力支撑。
三、支持政策
(一)加强资金支持。
优先支持纳入国家级和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的园区组织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政府专项债券以及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的“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煤炭清洁消费替代、循环经济助力降碳、低碳零碳负碳示范和碳达峰碳中和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优先对成功争取到各类中央资金支持、碳排放减量替代明显的项目给予省预算内基建资金支持。鼓励各市州对零碳园区建设给予地方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二)拓宽融资渠道。
加大绿色信贷、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对零碳园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强化气候投融资及其他绿色金融、转型金融产品的应用。鼓励政策性银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中长期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用于零碳园区建设。支持地方政府、园区企业、发电企业、电网公司及能源综合服务商等多方主体直接参与园区建设。引导社会资本通过设立投资基金、联合投资、工程总承包等方式积极参与园区建设。
(三)强化技术支撑。
组织专家开展零碳园区建设专题培训和技术指导,提升园区建设能力。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及研究机构设立零碳产业研究中心,与相关园区开展深度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探索产学研融合发展路径。鼓励第三方服务机构在源网荷储一体化、共享储能电站、智能微电网、节能降碳诊断、零碳项目投融资及能碳管理平台等方面,为园区提供综合性技术服务。
(四)落实重点项目。
加快实施一批园区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项目,着力打造低碳、零碳、负碳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场景。优先支持钢铁、有色、石化、水泥、玻璃、算力、供热等重点领域实施节能降碳和减煤替代项目,优先支持园区电力结构转型和能碳管理水平提升项目。鼓励园区“条线”推进实施用能结构转型、能源梯级利用和工业系统降碳项目。
(五)完善政策保障。
对园区内多能互补、多能联供等项目,推行“一个窗口”审批服务模式。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审批支持力度,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加强新建园区、新能源电源、供电设施等用地保障和“绿电直连”专线通道用地保障。引入专业服务机构,提升园区涉碳综合服务能力,支撑园区企业开展碳核算、碳核查、碳计量、碳足迹、碳标识等工作,加强国际国内标准衔接认证,提升出口产品绿色竞争力。
作者: 来源:甘肃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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