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成立能源行业电力安全治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7个标准化技术组织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加强能源领域标准组织建设,经研究,同意成立能源行业电力安全治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电力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二氧化碳捕集运输利用与封存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氢能基础与通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氢能制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氢能储存与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源行业氢能应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通知指出,相关能源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要根据《能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实施细则》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能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的通知》(国能发科技〔2021〕9号)有关要求,对新成立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强指导和管理。要充分发挥秘书处承担单位的主动性,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建设开放式的标准化工作平台。
通知指出,能源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和各新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按照《国家能源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能源领域新型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能发科技〔2020〕54号)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标准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各类标准的属性定位开展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要避免标准之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之间、能源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之间交叉重复,确保标准体系协调统一。
能源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和各新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组织相关领域的企业、社会团体、教育机构、科研机构等一体化推进本领域技术创新、工程示范和标准化,加强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标准质量并推动标准的有效实施和推广应用,切实发挥标准在能源强国建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
作者: 来源: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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