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北地区存量新能源项目相关事宜公告

2026-01-20 15:20:58 太阳能发电网
1月20日,国网新能源云发布关于冀北地区存量新能源项目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冀北电网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冀发改能价〔2025〕1066号)要求,冀北电网存量项目电量规模为单个新能源项目以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实际非市场化交易结算电量占上网电量的比例作为该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上限。其中,非市场交易结算电量按照上网电量减去各类市场化交易合同结算电量确定。新能源发电项目可在规模上限范围内每年自主确定执行机制电量的比例,但不得高于上一年。

现按照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意见,由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告知存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上限。

请新能源企业至(国网新能源云平台-机制电价竞价专区-差价协议签订)处确认企业信息、结算档案信息和存量项目机制电量比例(具体操作流程参考附件1“机制电价竞价平台操作手册”),重点关注全容量并网时间(为电力业务许可证机组并网时间,非电力业务许可证颁发时间)、机制执行年限、电源本体核准(备案)规模(MW)、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等字段。

如需调整企业信息及结算档案信息,请盖章反馈,并附佐证材料(压缩包格式,邮件命名规则为“新能源项目名称-地市-项目编号(新能源云)-企业名称”),于1月22日14点前发送至gwjbdl-yfgsd@jibei.sgcc.com.cn。

如需调减存量项目机制电量比例,请填写书面申请(见附件2)并盖章反馈,于1月25日24点前发送至jibei_jingjia@163.com,2026年1月25日24点前未申请调减,后续将按照现比例结算。

作者: 来源:新能源云 责任编辑:ji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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