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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电力市场结算细则V1.0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2026-01-07 11:36:43
太阳能发电网
为规范电力市场结算管理,维护电力市场秩序和市场成员合法权益,1月6日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四川电力市场结算细则V1.0)》,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细则规定,2026年考虑设置批零收益分享机制。通过零售套餐签约方式,由经营主体双方结合生产用电情况,自主协商批零价差回收基准及分成比例;当零售用户未能与售电公司自主约定批零价差分成比例时,默认以7元/兆瓦时作为批零价差控制基准,并对售电公司超额收益实行五五分成。
附件:
四川电力市场结算细则V1.0
作者:
来源:太阳能发电网
责任编辑:ji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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