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媒体消息,近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十五五”省级风光基地规划的通知》指出,各市能源局要统筹全市风光资源禀赋、国土空间规划、电网架构现状、新能源消纳能力及电力接入条件,综合考虑已安排风光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区域电网发展规划,拓宽思路,科学规划布局,并与“十五五”规划做好衔接,积极申报省级风光基地项目。
《通知》指出,基地项目选址原则上以单个县域为单元,也可结合周边县域资源及建设条件跨县域整合规划,实施风光一体化布局建设,单个基地项目规模不低于50万千瓦,投资主体要相对集中,切实提升能源供应稳定性和综合开发效益。
据山西省能源局早先发布《山西省2025年能源转型与生态治理风光示范基地总体方案》,山西省2025年规划建设3~5个1GW以上风光大基地项目。示范基地规模原则上不得低于100万千瓦,落实生态修复措施,推进采煤沉陷区、盐碱地以及沙地生态治理。
此外,基地项目须在下达建设计划2年内建成投产。已纳入建设计划的基地项目,全生命周期不得转让。各市要优先选择具备大型风光基地开发经验,资金充裕、投资意愿强、诚信履约情况好的企业作为投资主体。鼓励支持各市能源局按照新能源“标准地”的方式指导企业开展前期工作,取得用地预审意见和市级电网公司出具的项目接网初步意见。
通知如下:

作者: 来源: 太阳能发电网综合
责任编辑:jian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