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修订发布《能源规划管理办法》

2025-10-09 08:13:32 太阳能发电网
9月3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修订发布《能源规划管理办法》,围绕能源规划编制、实施、评估、调整等全周期管理,从严格编制目录清单管理、规范规划编制和审批要求、强化规划衔接有关要求、明确规划实施和调整机制等方面,规范了能源规划制度体系。

《办法》明确,能源规划是指导能源发展、布局重大工程项目、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相关部门对相关能源工程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未经批复的省级综合能源规划和未按要求衔接一致的其他省级能源规划,不得作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发展的依据,以及开展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核准)的依据。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对规划在辖区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管。

为提高能源规划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办法》重点提出了3方面要求。

一是科学开展研究。规划前期研究工作应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转型,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加强多方案比选和多角度论证,并充分发挥科研机构、智库等的辅助支持作用。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有关部门、相关企业和行业组织以及有关专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把部门意见、行业期盼、群众智慧、基层经验等充分体现到能源规划中。

三是做好衔接论证。加强各类能源规划之间,以及能源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能源市场和相关政策的衔接。国家能源局通过对接规划思路、加强指标和项目衔接等方式,加强对省级能源规划编制的指导。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专家或委托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评估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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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太阳能发电网 责任编辑:ji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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