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消息:近日,辽宁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辽宁省新能源增量项目竟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
实施方案主要遵循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具体措施包括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市场交易、完善现货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健全中长期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在机制电量、机制电价、差价结算、中长期交易和价格机制、现货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绿电绿证交易机制、发电侧成本补偿等机制方面,均做出了相关规定。
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市场交易:新能源项目(风电、太阳能发电)上网电量原则上需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新能源项目可以选择报量报价参与交易,也可以选择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这有助于新能源项目更好地融入市场,实现电价的合理确定。
完善现货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将完善现货市场交易规则,推动新能源公平参与实时市场,并加快实现自愿参与日前市场。同时,适当放宽现货市场限价,具体限价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制定并适时调整。这一措施有助于新能源在现货市场中获得更公平的待遇,提高市场竞争力。
健全中长期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将不断完善中长期市场交易规则,缩短交易周期,提高交易频次。允许供需双方结合新能源出力特点,合理确定中长期合同的量价等内容,并根据实际灵活调整。这有助于新能源项目与电力用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障新能源项目的收益稳定性。
作者: 来源: 太阳能发电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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