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全文)

2020-12-21 14:52:22 太阳能发电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1日发布《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全文如下: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2020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目录  前言  一、走新时代能源高质量发展之路  (一)能源安全新战略  (二)新时代能源政策理念  二、能源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  (一)能源供应保障能
五、发挥科技创新第一动力作用

抓住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机遇,在能源领域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通过技术进步解决能源资源约束、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重大问题和挑战。

(一)完善能源科技创新政策顶层设计

中国将能源作为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把能源科技创新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将安全清洁高效现代能源技术作为重要战略方向和重点领域。制定能源资源科技创新规划和面向2035年的能源、资源科技发展战略规划,部署了能源科技创新重大举措和重大任务,努力提升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作用。制定能源技术创新规划和《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提出能源技术创新的重点方向和技术路线图。深化能源科技体制改革,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参与、多方协同的能源技术创新体系。加大重要能源领域和新兴能源产业科技创新投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各类主体创新能力。

(二)建设多元化多层次能源科技创新平台

依托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建成一批高水平能源技术创新平台,有效激发了各类主体的创新活力。布局建设40多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一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围绕煤炭安全绿色智能开采、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储能与分布式能源等技术方向开展相关研究,促进能源科技进步。布局建设80余个国家能源研发中心和国家能源重点实验室,围绕煤炭、石油、天然气、火电、核电、可再生能源、能源装备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研究,覆盖当前能源技术创新的重点领域和前沿方向。大型能源企业适应自身发展和行业需要,不断加强科技能力建设,形成若干专业领域、有影响力的研究机构。地方政府结合本地产业优势,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科研能力建设。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支持下,各类社会主体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形成了众多能源科技创新型企业。

(三)开展能源重大领域协同科技创新

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实现能源领域关键技术跨越式发展。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产业化目标,实施油气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突破油气地质新理论与高效勘探开发关键技术,开展页岩油、页岩气、天然气水合物等非常规资源经济高效开发技术攻关。实施核电科技重大专项,围绕三代压水堆和四代高温气冷堆技术,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持续推进核电自主创新。面向重大共性关键技术,部署开展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煤矿智能化开采技术与装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与新型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等方面研究。面向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重点部署能源高效洁净利用与转化的物理化学基础研究,推动以基础研究带动应用技术突破。


(四)依托重大能源工程提升能源技术装备水平

在全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趋势下,加快传统能源技术装备升级换代,加强新兴能源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清洁低碳能源技术水平显著提升。依托重大装备制造和重大示范工程,推动关键能源装备技术攻关、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完善能源装备计量、标准、检测和认证体系,提高重大能源装备研发、设计、制造和成套能力。围绕能源安全供应、清洁能源发展和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三大方向,着力突破能源装备制造关键技术、材料和零部件等瓶颈,推动全产业链技术创新。开展先进能源技术装备的重大能源示范工程建设,提升煤炭清洁智能采掘洗选、深水和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油气储运和输送、清洁高效燃煤发电、先进核电、可再生能源发电、燃气轮机、储能、先进电网、煤炭深加工等领域装备的技术水平。

(五)支持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当前,世界正处在新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交汇点,新技术突破加速带动产业变革,促进能源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大力推动能源技术与现代信息、材料和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依托“互联网+”智慧能源建设,探索能源生产和消费新模式。加快智能光伏创新升级,推动光伏发电与农业、渔业、牧业、建筑等融合发展,拓展光伏发电互补应用新空间,形成广泛开发利用新能源的新模式。加速发展绿氢制取、储运和应用等氢能产业链技术装备,促进氢能燃料电池技术链、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发展。支持能源各环节各场景储能应用,着力推进储能与可再生能源互补发展。支持新能源微电网建设,形成发储用一体化局域清洁供能系统。推动综合能源服务新模式,实现终端能源多能互补、协同高效。在试点示范项目引领和带动下,各类能源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持续涌现,形成能源创新发展的“聚变效应”。

六、全面深化能源体制改革

充分发挥市场在能源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市场化改革,破除妨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为维护国家能源安全、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一)构建有效竞争的能源市场

大力培育多元市场主体,打破垄断、放宽准入、鼓励竞争,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能源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能源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培育多元能源市场主体。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能源领域,形成多元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格局。深化油气勘查开采体制改革,开放油气勘查开采市场,实行勘查区块竞争出让和更加严格的区块退出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口原油。改革油气管网运营机制,实现管输和销售业务分离。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深化电网企业主辅分离。积极培育配售电、储能、综合能源服务等新兴市场主体。深化国有能源企业改革,支持非公有制发展,积极稳妥开展能源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激发企业活力动力。

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能源市场体系。根据不同能源品种特点,搭建煤炭、电力、石油和天然气交易平台,促进供需互动。推动建设现代化煤炭市场体系,发展动力煤、炼焦煤、原油期货交易和天然气现货交易。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建设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等电能量交易和辅助服务交易相结合的电力市场。积极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二)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

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体思路,稳步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竞争性环节价格,促进价格反映市场供求、引导资源配置;严格政府定价成本监审,推进科学合理定价。

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推动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电力用户或售电主体可与发电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交易价格。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改革,实行“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稳步推进以竞争性招标方式确定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推动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协商或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跨省跨区送电价格。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坚持保基本、促节约原则,全面推行居民阶梯电价、阶梯气价制度。

科学核定自然垄断环节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原则,合理制定电网、天然气管网输配价格。开展两个监管周期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和电价核定。强化输配气价格监管,开展成本监审,构建天然气输配领域全环节价格监管体系。


(三)创新能源科学管理和优化服务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发挥能源战略规划和宏观政策导向作用,集中力量办大事。强化能源市场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牢牢守住能源安全生产底线。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能源“放管服”改革,减少中央政府层面能源项目核准,将部分能源项目审批核准权限下放地方,取消可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能源项目审批。减少前置审批事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压减办电时间、环节和成本。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能源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应进必进”,提升“一站式”服务水平。

引导资源配置方向。制定实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以及能源发展规划和系列专项规划、行动计划,明确能源发展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引导社会主体的投资方向。完善能源领域财政、税收、产业和投融资政策,全面实施原油、天然气、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引导市场主体合理开发利用能源资源。构建绿色金融正向激励体系,推广新能源汽车,发展清洁能源。支持大宗能源商品贸易人民币计价结算。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理顺能源监管职责关系,逐步实现电力监管向综合能源监管转型。严格电力交易、调度、供电服务和市场秩序监管,强化电网公平接入、电网投资行为、成本及投资运行效率监管。加强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推进油气管网设施企业信息公开,提高油气管网设施利用率。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监管公平公正性。加强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建立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实施失信惩戒,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包容审慎监管新兴业态,促进新动能发展壮大。畅通能源监管热线,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筑牢安全生产底线。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高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能,建设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增强防灾治灾能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好转。落实电力安全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提升电力系统网络安全监督管理,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和质量监督,电力系统安全风险总体可控,未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加强油气全产业链安全监管,油气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持续强化核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提高核安全监管能力,核电厂和研究堆总体安全状况良好,在建工程建造质量整体受控。

(四)健全能源法治体系

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持能源立法同改革发展相衔接,及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法律法规;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完善能源法律体系。推进能源领域法律及行政法规制修订工作,加强能源领域法律法规实施监督检查,加快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核电、新能源等领域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进程,将改革成果体现在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中。

推进能源依法治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将法治贯穿于能源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全过程。构建政企联动、互为支撑的能源普法新格局,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畅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渠道,确保案件依法依规办理,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让人民在每一个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ji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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