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省能源监管办获悉:为进一步增强检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按照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国家能源局有关工作要求,山东能源监管办印发关于开展 ⒛20年综合检查工作的通知,决定在总结 2019年度综合检查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开展 2020年综合检查,强化检查结果应用。
通知要求:一是全面部署、广泛动员, 自查自纠阶段 (8月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综合检查实施方案,明确综合检查的丿总体要求、重要内容、检查方式、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成立综合检查领导小组,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各监管对象深入开展 自查 自纠,对照本单位相关的检查内容全面排查隐患和存在的问题。
二是深入检查、集中执法,从严整治阶段 (9月初-10月底):在各单位 自查 自纠的基础上,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形式,抽取被检查单位和现场检查人员,组成综合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综合检查,涵 盖涉及被监管检查企业所涉及的综合监管所有内容。现场检查的具体时间、行程另行确定。
三是总结完善、集中反馈,整改提高阶段 (11月 底前):对综合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全面分析和查找工作中突出的问题,为 后续开展检查打好坚实的基础。针对被检单位,要及时反馈检查报告,明 确指出存在的问题,确 定整改时限和复查相关要求。
通知就有关事项及要求如下:
一、继续推行
“
两个一
”
综合检查。除上级另有安排及安
全专项检查外,对辖区内监管对象每个监管年周期只开展一次
综合检查,每个企业只检查一次,坚决杜绝针对同一家企业重
复检查的情况,切 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全面推行
“
双随机、一公开
”
的监管模式。根据国家
能源局 《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 (⒛20年
修订 )》 和 《国家能源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0⒛ 年修订 )》
等文件要求,我 办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市场主体名录库,
切实做到在监管检查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
人员,检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持续推进以信用
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设,开展
“
双随机
”
抽查,根据监管
对象信用等级,设置差异化随机抽取比例,对 失信企业加大监
管检查力度,提 高监管检查针对性、靶向性,增 强监管对象诚
信意识,优 化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三、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方法。除开展现场监管检查外,充
分运用互联网+、 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手段,提升非现场监管能
力。综合运用专项监管、监管调研、案件稽查、第三方调查和
信用管理等手段,丰 富监管形式,提高监管效能和权威。
四、强化检查结果应用。建立健全检查结果通报、督促整
-2-
改、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原汁原味、毫无保留的汇总监
管中发现的问题,形 成监管报告报国家能源局。针对被检查单
位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监管。通过监管
检查,切 实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帮 助企业改进提高。
五、主动接受监管对象监督。监管检查过程中,所 有参与
现场监管检查的人员及聘请的专家严格执行廉洁 自律各项规
定,我 办对各类监管检查、调研、稽查等现场工作继续实行廉
政回访制度,主 动接受监管对象监督。各有关监管对象如有意
见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办。
附件: 《山东能源监管办 ⒛⒛年综合检查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