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储能联盟秘书长刘为介绍,2017年发布的《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是国内第一个国家层面综合性储能指导文件,明确提出我国“十三五”和“十四五”储能发展的目标和方向。现在来看,储能在过去五年中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实现了“指导意见”设定的“十三五”目标,产业已步入商业化初期,储能对于能源体系转型的关键作用得到显现和初步验证。
目前,国家层面虽然还没有出台支持储能产业发展和技术应用的资金支持政策、补贴和税收支持政策,但我国已经将储能产业发展纳入“十四五”规划。这期间有望通过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突破市场机制壁垒,建立适宜储能发展的市场环境,改变储能“夹缝中求生存”的现状。
白皮书指出,经历2018年爆发式增长之后,国内的储能市场开始回归理性。电网侧储能主导了近两年中国储能市场规模的走势。2019年,随着《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和《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电网投资的通知》的相继印发,国内电网侧储能“急停刹车”。
对此,陈海生认为,上述政策的出台,明确规定了储能设施的成本费用不计入输配电定价成本,短期内会影响到电网侧对储能的投资,但是长期来看,此举与此前一贯的开放原则一致,将市场的事情交给市场,从而释放市场对于资源配置的作用。
在过去十年间,储能产业展现了在夹缝中生存的顽强生命力,在保障电力供应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价值,以及提升能源利用率和新能源在电网中占比等方面,储能的价值已经普遍被市场认可,市场对储能的需求不断加大。
储能未来分三步走
然而,“储能干了好几份工作,却只拿了一份工资。”陈海生说。
在抽水蓄能得到广泛应用的两部制电价中,容量电价反映了储能提高安全性的价值,而电量电价反映了储能削峰填谷的稳定性价值。即便如此,储能的其他价值并没有得到体现,两部制电价也只在特定项目中应用,并未全面推广。
究其原因,陈海生坦言,储能在电力行业中未能独立于原料、发电、输电、配电和用电,形成第六价值链,或独立于发电、电网和用电,形成第四个行业主体。
对于当前储能产业发展面临的共性问题,陈海生建议“长远靠市场,短期有作为”,有三件事情势在必行。
首先是多做示范,提高储能相关技术的效率,降低价格。同时,通过一些项目来试点,探索商业模式。
其次是地方发展改革委、能源主管部门根据本区域的发展特色和需求来颁布细则,支持储能,落实储能的独立市场主体身份。明确储能参与电力市场的身份,解决储能项目建设和运行层面的诸多身份问题,并网、调度、交易机制要予以匹配。“依附于任何一个主体,储能的价值都不能完全体现出来。”陈海生说。
最后是在市场机制方面。从现阶段过渡到现货市场阶段,既可以通过现有不完备的市场给予储能价值补偿,也可以通过行政手段按储能效果给予电价支持。“这需要加强监管,不能出现骗补现象。”陈海生说,过渡阶段到现货阶段,具体可以通过三步走来实现。
首先,把两部制电价推广到所有储能技术种类。然后,再迈一步,制定能够体现储能价值的辅助服务市场规则及补偿机制。确保政策的稳定性,降低投资者的风险。最终,建立起“谁受益,谁付费”的长效机制。储能的价值在于对电力系统提供的服务,只要有一个可以反映储能价值的市场机制,便可以为储能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支付,使储能进入电力市场并获得多重价值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