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垄断产业具备显著的规模经济效益,独家垄断经营能使成本效用最大化,但往往导致企业缺乏内生改进动力,以及导致生产低效率,而过分强调竞争活力,带来的规模经济损失将可能超过竞争收益。追求规模经济与竞争活力的两难选择,即是所谓的“马歇尔困境”。
根据美国经济学家克拉克的“有效竞争”理论,为破解“马歇尔困境”,只有将两者进行有效协调,合理界定规模经济和竞争活力的“度”,找到均衡点形成有效竞争格局,才能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
配电网作为自然垄断产业,要形成兼顾规模经济和竞争活力的“有效竞争”格局,同样需要把握放开的“度”,放开步伐太快反而不利于规模经济发挥作用,影响社会福利。增量配电改革既不能固步自封,更不能“大跃进”,坚持稳妥有序原则,适度控制放开增量配电规模,才能降低改革试错成本。
不宜走向输配完全分开
比较竞争并不需要输配完全分开。增量配电改革的核心目标就是形成比较竞争,提高配电运营效率。要达成这一目标,并不需要输配完全分开,输配资产可以按电压等级及地域等进行清晰划分,内部独立核算完全可以满足比较竞争的监管要求。同时,输电和配电功能定位也存在显著差异,两者之间无法实现比较竞争,因此输配完全分开对于提升竞争活力并无贡献,比较竞争并不需要输配分开。
输配完全分开将强化省际壁垒,影响跨省区资源优化配置。在当前我国以省为实体的行政管理体制下,省际壁垒问题已较为突出。一旦输配完全分开后,配电企业将更多受到地方政府节制,电网企业推动资源优化配置的能力将进一步被削弱,“西电东送”等跨省区资源优化配置战略落实将面临严重挑战,“三弃”、资源与需求不平衡矛盾等问题将难以解决,即使在市场化条件下,配电企业也会成为大量默认服务用户的代理购电者,受地方政府节制的配电企业必然优先考虑地方利益,而从本位主义出发的局部利益最大化追求终将损害全局利益。因此,输配完全分开将进一步强化省际壁垒,影响跨省区资源优化配置,造成整体社会福利的损失,不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政策优选。
输配完全分开将增加企业间协调成本,削弱电网应急支援能力。若输配完全分开,由于输配电网分属不同企业,难以实现充分的信息共享、有效的资源整合,基于电气联系一体化的管理协调成本将显著增加;另外,在异常事故或遭遇自然灾害(如2014年“威马逊”台风、2008年冰灾等)情况下,举全网之力快速救灾复电的局面将难以再现,事故处理协调环节增加,防控事故扩大能力削弱,抗击重大灾害及灾后复建能力将显著减弱。
(作者供职于南方电网能源发展研究院,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