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普通地面电站仍执行此前的“6·30”政策获得一定缓冲期不同,户用光伏市场显得没那么幸运。根据“5·31”光伏新政要求,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考虑今年分布式光伏已建情况,明确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
根据此前国家能源局的统计数据,截至5月份,全国分布式规模已经接近指标上线,1000万千瓦指标基本上已经被消化。这就意味着,6月1日后并网的分布式项目基本上已无拿到度电补贴的可能,只能等明年的指标,拿不到指标、无补贴保障,对于户用市场的打击无疑是巨大的。此前192家户用光伏企业的联名建言信中提出疑问,上述条规中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是否包含了户用光伏尚不清楚。
今日(6月6日),丁文磊告诉记者,2018年5月31日及之前投运的户用光伏已确认计算在2018年1000万国补认可规模范围内。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业内了解到,目前大部分企业、地方政府、协会等组织或机构与主管部门沟通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6月1日前已备案或开工的分布式项目不在10GW指标范围内,是否永远没有获取补贴指标的可能,还是可排队获取2019年的补贴指标?
第二,如果确定2018年分布式指标已用完,2018年6月1日及之后投运的分布式如何获得2019年的国补指标,总量是多少?
第三,户用光伏尚不具备平价上网能力,是否可给予2018年6月1日及之后投运的户用光伏安排10GW以外的附加指标?
第四,户用光伏可否区别于其他分布式,从2019年起享有单独的补贴指标?
此外,记者获悉,6月6日,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隆基绿能董事长钟宝申等光伏企业家已赴国家能源局,反映和汇报“5·31”光伏新政对行业的影响并提出有关建议。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李创军亦表示,能源局发展中国光伏行业的决心没有动摇,愿意与企业一道,为促进中国光伏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共同努力。另据了解,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的意见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也将择机发布,最后沟通的结果可能会在这两份文件里体现。
“现在手里还有已备案甚至已开工的电站项目,尽快推进实现投运不失为一个明智的选择,毕竟补贴水平是会快速下降的。”亦有业内人士这样认为。
值得注意的是,6月6日,国网河北电力公司下发通知称,按照“5·31”光伏新政,对于2018年6月1日(含)以后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公司将停止垫付国家发电补贴。这就意味着,“5·31”光伏新政已逐渐在各地开始落地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