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降电价”背后的逻辑

2018-05-14 14:53:41 太阳能发电网
年初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格,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4月23日,中央政治局会议进一步强调,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融资、用能和物流成本。 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是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的必经之路,是积极应对国际竞争和避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必然选

全流程、多途径降价催生市场定价形成机制

降低工商业电价,国家发改委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尤其是利用政府管理电价的行政手段,降幅10%的目标会很快完成。但是,这并不一定能解决电价内在矛盾与问题。只有找准导致工商业电价过高的原因及电力用户的诉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全流程、多途径降价,最终建立起市场定价的电价形成机制,这才是治本之策。

一是增加水电及新能源发电比重,有效降低上网电价。目前,我国燃煤发电装机和燃煤发电量分别占总装机和总发电量的60%和70%,由于煤价持续上涨导致燃煤发电成本高企,挤占了发电上网价格下调的空间。当前,需要进一步完善优先发电调度制度和可再生能源电价机制,优先让水电和边际成本低的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上网,从而为下调上网电价赢得更多的空间。

二是完善两部制电价和分时电价政策,合理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针对两部制电价中容量费过高的现状,可以采取按最大需量计收容量电费代替过去的固定容量电费。与此同时,切实加快销售电价改革,通过市场机制引入供电服务主体,为工商业用户的用电报装和用能管理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此外,还要因地制宜实施分时电价政策,在劳动密集型工业集中区域,根据企业实际生产规律适当调整峰谷时段电价价差,着力提高工商业用户全生命周期的用电成本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是完善成本监审办法和激励办法,科学核减输配电价。虽然有了比较完整的省级电网、区域电网的输配电价,但由于没有专用的管制会计准则,对电网投资、建造、运维和用户供电等各个环节的认定缺乏行业标准,加上专业监审力量不足以及监审信息不对称,使得降低输配电价没有科学的依据。各地出台的临时降低输配电价措施,并没有说服力。因此,当输配电价的核定做到了标准化、规范化和公开透明化,才能实现工商业电价的合理化。此外,输配电价还要逐步由“成本加收益”的办法过渡到上限管制,以激励电网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四是完善阶梯电价制度,逐步替代类别间交叉补贴。目前,工商业电价过高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承担了交叉补贴。就此,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原所长刘树杰提出,目前我国实施的阶梯电价制度偏离了政策制定的初衷,没有起到弥补交叉补贴的作用。我们应该参照国际经验,设一个基本需求的电量,在国外叫“生命线电价”,以保证基本生存所需,大幅度降低第一档电量覆盖面的比重(不高于50%),大幅度提高第二档、第三档电量的电价,特别是大幅提高第三档电量的电价,通过类别内的交叉补贴替代类别间的交叉补贴,这样才能理顺电价形成的机制。

五是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取消不合理基金及附加。每一项基金附加都是因国家特殊需求制定出台的,电力作为商品本应该执行市场交易规则,不应承担商品之外的特殊功能,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推进,这些特殊政策应当逐步取消或合理归位,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例如,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理应通过受益地区供水加价方式进行筹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是水利工程项目投资的必要组成部分,所需资金宜由相关水电企业从其成本中单独列支。目前上述两项费用均以政府性基金的方式向全国电力用户征收,既加重了不相干地区电力用户的负担,也使得受益地区的用水或用电价格信号扭曲。业内专家建议,前面两项基金宜与电价脱钩,本着“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转由受益地区消费者承担。

六是完善企业绩效考核机制,还原电网公益属性。目前,对电力企业考核,特别是对电网企业考核,同样是按照竞争性企业保值增值设计的。然而,作为承担电力输送的责任主体,社会公益性才是电网企业最本质的属性。因此,我们需要完善和创新企业绩效考核机制,调整经营指标在考核中所占的权重,使电网企业回归专注于提供输配电服务的社会公益性本位,为降电价腾出空间。

七是加强用户的节能管理,提高电能利用效率。降电价是为了降低企业的用电成本,而影响用电成本的因素有两方面。一是通过不断提高供电能效来降低购电费用,二是不断提高用电能效来节约电费支出。在降电价的过程中,用电企业的积极参与和主动作为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因此,电力企业尤其是电网企业要以更专业的知识和技术力量,指导和协助电力用户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电能利用效率,收获电价下降的同等效果。

八是提高电力市场化交易程度,扩大市场定价覆盖面。电力市场化交易对于降低用户用能成本的作用日益凸显。因此,要进一步推进市场化交易工作,有序放开一般工商企业进入电力市场,切实降低工商业用户用能成本。同时,电力市场化交易释放的电价红利,也会刺激用户增加用电负荷,将对电力企业增供扩销起到积极作用,从而实现双赢。

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在我国电力市场尚不成熟的特殊阶段,更多地体现为政府对电价的管制和干预。这个过程中,我们会看到政府这只无形的手在发挥主导作用。如果调控得当,科学施策,不失为理顺电价机制的一次契机。但是,工商业电价的高低与否,本应该通过市场来调节和取舍,依靠政府之手终究只能是权宜之计。

在推进我国能源生产和能源消费革命的进程中,全面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让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才是我们始终如一的追求目标。由此,我国的电价改革必将走一条由统一定价到价格双轨制,最终实现由供求关系决定电价的市场定价之路。



作者:刘亮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责任编辑:jia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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