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电价仍存在煤电联动预期,如执行将增加千亿规模收入
煤电联动仍存在预期。 为了让政府定价的电价可以适应市场化煤价的变化,我国从 2004 年开始探索“煤电联动机制”,提出在反应电力供需的前提下,上网电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截至目前,煤电联动机制共执行了 6 次,虽然目前煤电联动仍未执行,但各大发电集团仍在积极推动煤电联动事项,执行预期仍然存在。
煤电机组上网电价及销售电价调整历史
在启动煤电联动机制的 6 次中,前 4 次上调煤电上网电价,后2次下调上网电价。最近一次“煤电联动”启动是 2016 年 1 月 1 日,根据 2015 年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全国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同步下调 3 分/千瓦时。2015 年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以年度为周期,以中国电煤价格指数 2014年各省平均价格为基准煤价,以与基准煤价对应的上网电价为基准电价。 电煤价格变动 30 元启动煤电联动机制,根据变动幅度相应提高煤电上网标杆电价。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与煤价联动的计算公式与计算条件如下:5000 7000 10000 0.00014PCCi CCiP△:本期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调整水平,单位为“分/千瓦时”。
C△:上期燃煤发电企业电煤(电煤热值为 5000 大卡/千克)价格变动值,具体计算方法见下表,单位为“元/吨”。Ci:上期供电标准煤耗(标准煤热值为 7000 大卡/千克), 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向社会公布的各省燃煤发电企业上期平均供电标准煤耗为准, 单位为“克/千瓦时”。
纳入联动的煤价计算公式
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煤电联动敏感度分析(分/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