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光热发电示范项目遭遇三大问题,西北能源监管局调研报告逐条给出建议

2018-01-03 08:09:15 太阳能发电网
  2015年、2016年国家能源局相继印发《关于组织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355号)、《关于建设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223号),旨在推动我国太阳能热发电技术产业化发展。  在国家能源局公布的第一批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中,西北能源监管局监管辖区内陕西
 


政策建议

  (一)加强规划引导,释放后续示范项目

  太阳能热发电是综合产业,需要对光电技术、储能技术、装备制造、施工工艺、传统电力等因素进行整合,建立示范项目制度的目标。

 扩大太阳能热发电产业规模,通过示范项目建设形成国内光热设备制造产业链,建立并完善太阳能热发电技术规范和标准,尽快达到商业化运营规模要求;

 培育系统集成商,通过示范项目建设,培育若干具备全面工程建设能力的系统集成商,以适应后续太阳能热发电发展的需要。

  建议

  因此,建议加强规划引导,同时支持在建项目续建,释放后续示范项目,保持并增加项目投资方对技术研发和项目运营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通过项目设计、建设、运行培养人才积累经验,促进太阳能热发电相关装备的研发,以及统一标准下的大规模量产复制,降低投资建设成本,提升项目运营管理水平。

  (二)加大配套政策支持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太阳能热发电项目是并网友好型的清洁能源,具有明显的“绿色、节约”的环保特性,完全符合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壮大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的要求,应是今后一段时期重点支持发展的领域。

  建议

  国家制定进一步支持太阳能热发电项目建设在土地、财政、税费、信贷、行政审批、并网接入等方面的政策,督促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并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充分发挥项目的产业化示范作用。

  (三)完善相关保障政策制度,提升对项目预期的信心

  在太阳能热发电产业的初期阶段,项目正常生产经营取得投资回报,是决定产业未来能否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建议

  国家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全额收购相关政策,并对太阳能热发电给予一定倾斜,充分发挥光热发电效率,进一步降低成本;

  建立太阳能热发电电价补贴目录申报和发放绿色通道,确保项目能够及时足额取得电价补贴,确保项目建成投运后正常生产经营。利用政策保障,消除项目投资方对项目预期的各种疑虑,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作者:西北能源监管局 来源:中国能源报 责任编辑:wutongyu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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