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做好核电场址保护工作。做好咸宁、浠水、钟祥场址保护和阳新、松滋、宜城场址论证工作,根据负荷需要及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合理确定开发时序。跟踪核电技术发展和新技术应用,探索研究小型核反应堆的应用和适用问题。
(二)推进能源通道建设,构建高效能源流通体系。
1、加强煤炭物流建设。积极支持配合蒙西至华中地区铁路煤运通道建设,充分发挥铁水联运、水陆联运等综合交通运输优势,建设煤炭物流公共服务平台,推进荆州江陵、武汉阳逻、襄阳余家湖、宜昌枝城等煤炭物流储配基地建设,打造煤炭储备、物流配送、加工增值和区域交易中心。推进以恩施、宜昌山区生产生活用煤为主的专用储配基地建设,解决优质煤炭替代问题。
2、加强油气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荆门—襄阳、襄阳—十堰、潜江—监利成品油管道工程和三峡枢纽成品油翻坝运输宜都至秭归管道及配套工程。积极支持川气东送扩能改造、川气东送二线等国家天然气主干管道湖北省段建设,推进武汉—宜昌、十堰—竹山—竹溪等省内支线、联络线建设。“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建天然气高压长输管道2000公里左右。完善城镇燃气基础设施,实施“县县通”“气化乡镇”工程,实现全省县级以上区域天然气利用全覆盖,力争2020年全省乡镇天然气通气比例达到40%左右。科学规划布局加气站建设,争取到2020年全省天然气加气站达到500座,船用LNG加注站12座。
3、加强电网设施建设。建设能适应省内、省际、区域、全国联网及各等级电网发展的现代化电网,实现“两个分层网架,三个受端电网”的目标电网,满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电力的需求,满足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需要。按照电力体制改革总体要求,对列入国家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陕北直流、渝鄂背靠背等接纳外电项目及其配套工程项目,结合我省实际需求与承受能力,适时予以推进。
以提高供电可靠性为目标,通过城乡统筹,加快配电网升级改造步伐,逐步缓解农村低电压和用电卡口等问题,促进各电压等级配电网络协调发展,完成配电网投资800亿元以上,全面建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灵活可靠、经济高效的现代化配电网,提升全省城乡电网整体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鼓励分布式电源和微网建设,满足并引导用户多元化负荷需求。
4、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以满足城市电动汽车需求为出发点,坚持能源互联网先进发展理念,采用智能电网先进技术,建立电动汽车互动服务平台,实现友好开放的全方位、多元化服务体系,建设充电站410座,充电桩约19万个。加大充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保障充电设施无障碍接入,确保电力供应畅通无阻,满足充电设施运营要求。
(三)推动能源消费革命,积极倡导科学合理用能。
1、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强化能耗标准约束,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坚决限制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结合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通过优化产业布局,合理调节能源消费分布,实现能源优先就地平衡供应,减少输送环节损耗。以能源消费革命倒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以较少能源消费保障经济社会较快发展。把能源消费总量和能源消费强度作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约束性指标,建立分解落实机制。“十三五”期间,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2500万吨标准煤以内。
2、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强化商品煤全过程质量管理。提高终端用煤质量,限制低品质煤炭直接利用。大力实施散煤治理工程,逐步推行城镇和农村天然气、电力及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分梯次推进工业锅炉、供热锅炉、工业窑炉治理改造,结合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棚户区改造,扩大城市无煤区范围,逐步将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大幅减少城市煤炭分散使用。农村地区综合推广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加大煤电机组升级改造力度,逐步淘汰关停违规和排放不达标的小型燃煤发电机组。
3、着力培育天然气市场。以武汉、襄阳、宜昌等大中型城市和重点工业园区大气污染治理为重点,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政策,提高使用煤炭、石油焦等非清洁能源的外部成本,加快燃煤设施天然气替代。拓展天然气在工业领域的应用,研究对可中断工业用户气价优惠政策。对天然气价格敏感行业,通过价格市场化改革、价格协商等方式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积极推进天然气在交通领域的利用。支持发展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运输车辆、运输船舶。支持利用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等非管道供气方式加快天然气空白区域覆盖,引导燃气企业培育开拓乡镇天然气市场。
4、推动多种能源集约高效利用。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建设集中供热设施,统筹规划热电联产项目,建设高效热电机组,同步完善配套供热管网。对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分散燃煤小锅炉实施替代和限期淘汰。鼓励发展热电冷多联供项目。鼓励建设余热、余压、余气等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规划新增余热余压余气发电装机容量40万千瓦。推动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建设,因地制宜、统筹开发、互补利用传统能源和新能源,优化布局建设一体化集成供能基础设施,通过天然气热电冷三联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智能微网等方式,实现多能协同供应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
5、推进重点领域电能替代。因地制宜,分步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电能替代工作。重点在工业领域推广电锅炉、电窑炉和电动传输;在农业领域推广热泵、电烤烟、电制茶、电烘谷技术应用,加快农村机井通电工作;在工商、公共服务和生活领域推广电蓄冷、电采暖、电厨炊技术;在交通领域推广船舶岸电、电动汽车、电动船等。
6、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组织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推进节能重点工程,提高用能产品、用能单位能效,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推广能源合同管理。强化节能环保刚性约束和政策创新。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居民科学合理用能,加快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稳步推进循环经济、低碳和碳排放权交易等试点示范工作。
(四)推动能源技术革命,促进能源产业升级。
1、着力培育能源技术创新体系。打造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能源科技装备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一批国家级能源科技研发中心和省级研发中心;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的国家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实验室,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形成一批具有知识产权的能源科技装备产品及知名品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科技领军人才。多层次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重大装备研发制造和成套能力大幅提高,关键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和标准,科技重大专项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果。
2、推动能源装备产业升级。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企业集团和具有竞争优势的“专、精、特、新”专业化生产企业,建成若干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的能源科技装备制造集聚区,产业集中度明显提升。高参数能源装备、新能源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竞争优势,能源装备制造服务业持续快速发展。在武汉、襄阳等地打造清洁能源发电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在武汉、宜昌、襄阳等区域发展在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能源科技装备产业集群。努力增强系统集成能力,逐步形成研发设计、装备制造、工程建设、运行维护、技术服务的完整能源科技装备产业链。
3、提升能源装备行业技术水平。提高能源科技装备所需关键配套系统与设备、关键零部件与基础件制造能力,争取性能和质量达到国际先进和国内领先水平。提升重大成套设备、高技术装备自主化率,使经济效益综合指标高于全国能源科技装备产业平均水平。在骨干企业中大力推广应用科技前沿技术,提高重点产品质量,增强基础装备配套能力,提升能源装备智能化、生产柔性化水平,推广绿色制造技术普遍应用。
(五)推动能源体制革命,完善能源市场体系。
1、完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转变政府职能,实行统一的能源市场准入制度,积极开放我省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市场,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平等进入、公平竞争、有序发展。通过特许经营、财政支持、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参与能源公共产品提供。完善国有资本在能源领域的多种实现形式,加快建设区域能源市场,促进能源产品和要素在我省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创新贫困地区能源资源开发利益分配机制,使当地和群众从能源资源开发中持续受益。
2、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化我省电力体制改革,出台《湖北省电力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及电力体制相关专项改革方案,初步构建湖北电力市场体系。核定电网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完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完成交叉补贴测算核定。建立电力市场主体准入、退出机制。推进电力供给侧改革,提升电力供给质量和效率。组建相对独立的交易机构,搭建功能完善的交易平台,建立科学公平的交易规则。完善直接交易机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建立优先购电、优先发电制度,探索中长期交易、辅助服务交易机制,开展电力市场模拟运行和试运行并逐步扩大交易规模。积极开展配售电业务放开试点。完善电力规划体系。逐步建立与改革相配套的监管制度。
3、推进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家油气体制改革方案部署要求,实行勘查区块竞争出让制度和更加严格的区块退出机制,公开公平向符合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出让相关矿业权,允许以市场化方式进行矿业权转让。加大页岩气矿业权出让力度,鼓励多元投资主体进入。在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领域积极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在天然气输配管网、城市储气设施、LNG接收站等领域推广运用PPP模式。推动天然气管网运输和销售分离,大力推进天然气基础设施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开放。放开非居民用气价格,进一步完善居民用气定价机制,加强天然气管输价格和成本监审,有效降低输配气价格。建立完善上中下游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依据市场化原则,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天然气进口。鼓励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生物天然气进入天然气管网和车用燃气等领域。
作者: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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