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发改委、财政厅、能源局、扶贫办及省国土、林业、电力、城建和国开行、农发行联合出台的《关于推进光伏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2017—2019年,湖南将用3年时间在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利用村内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或其他设施建设村级光伏发电系统,总
三、支持政策
(一)简化项目审批程序
各相关部门要开设绿色通道,特事特办,简化光伏扶贫项目审批程序,可以县或镇为单位打捆办理备案、审批手续。
(二)统筹安排项目资金
具体按省政府批准下发的《 湖南省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子项《湖南省贫困村光伏扶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一下简称《实施万案》)执行。
(三)优先发放补贴资金
各地电网企业要按照国家关于可再生有源发电补贴资金发放管理规定,并根据财政部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支付进度,优先将光伏扶贫项目的补贴需求列入年度计划,确保及时足额结算电费、发放补贴资金。
(四)完善土地支持政策
对符合国家林地使用管理政策的光伏扶贫项目,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加快林地审核审批速度,确保林地审批定额。国土资源部门要落实国家相关土地优惠政策。支持利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建设光伏扶贫项目,对不压占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补偿协议,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对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省光伏扶贫工作由省扶贫办牵头、省改委(能源局)、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国开行、农发行、省电力公司等单位参加,集体承担光伏扶贫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和项目督办。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落实,加强部门协作,统一组织光伏扶贫实施。
(二)明确部门职责
省扶贫办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日常调度管理,负贵落实贫困村、受益贫困人口和户数,参与下达年度投资计划,指导各级建立光伏扶贫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组织做好项目培训工作;负责将光伏扶贫建设情况纳入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考核范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实施的考核检查验收。
省发改委(能源局)负责下达年度投资计划,负责争取光伏扶贫建设规模指标,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
省财政厅参与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参与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检查,负责制定资金管理办法。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光伏扶贫工程土地使用的政策协调和土地补偿收费方面的优惠政策落实。
林业部门负责光伏扶贫工程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
省住建厅要发挥光伏协调小组的职能,做好协调工作。
国开行及农发行等金融机构要为光伏扶贫提供优惠贷款、根据资金来源成本情况在央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适当下浮。
各市州、县市区要按照《实施方案》,科学合理规划,统一组织实施,因地制宜、整体推进,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实现项目尽快并网发电;制定项目管理办法,确保项目及时落地;严格资金使用管理,遵守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明确国土、林地使用以及电力接入等政策,做好与电公司的沟通衔接,确保项目及时并网;做好服务工作,及时解决矛盾和问题,确保建设进度;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确保项目收益精准到户;建立完善的运维管理机制,保障光伏电站长期稳定的运行。
省电力公司、郴电国际、新华供电及其他电网企业制光伏扶贫项目并网运行和电量消纳方案,确保项目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抓紧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确保满足光伏发电上网需求,并负责电表调试与安装、并网发电、电费结算等工作。
(三)落实建设资金
2017-2019年,全省光伏扶贫电站建设总规模约90万千瓦。建设资金通过对政专项扶贫资金、省级预算内投资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帮扶单位支持、金融扶贫支持、贫困村自筹等办法解决。具体补贴政策由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扶贫办共同研究制定,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鼓励创新模式
支持光伏组件、逆变器等生产企业、大型央企、国企和有实力、有业绩的民营企业参与光伏扶贫的投资和建设。鼓励各类企业履行企业担当和社会责任,通过各种方式支持光伏扶贫。对参与光伏扶贫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给予宣传报道和表彰,调动引导全社会支持参与光伏扶贫工作的积极性.
(五)强化资金控制
项目主要设备,包括光伏组件和逆变器应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相关产品技术指标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湖南省企业产品;要严格按要求履行招投标程序,太阳能组件、逆变器等设备价格应随市场变化,由招投标决定,其综合造价应按市场合理水平的低价确定,不得超过7元/瓦。
(六)严格运维机制
县级政府要打造服务平台,建立完善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服务、工程监管和风险规避机制,制定项目施工、脸收等管理办法。参与企业要认真履行合同约定、做好建设、长期运维和其他服务工作。
(七)强化金融支持
国开行湖南分行、农发行湖南分行为光伏扶贫项目提供优惠贷款;鼓励其他银行以及社保、保险、基金等资金在获得合理的回报的前提下为光伏扶贫项目提供低成本融资贷款;鼓励各种合法创新金融融资方式支村光伏扶贫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参股(包括直接投资和技术服务)在内的多种支持。